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本指南。需要获取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信息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公共查阅窗口公开两种形式。
(二)公开时限。以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名义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儋州市政务网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提出申请。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受理机构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地址为: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CD区20栋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办公室;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00—12:00,14:30—17:30;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898-23322867。
(二)申请形式。向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儋州市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政府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将电子版的《申请表》发送到委办公室电子邮箱:hndzwjw@163.com。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将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室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联系方式;(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内容描述;(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
2.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4.对不属于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5.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收取其他费用。
三、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投诉电话举报。投诉电话:0898-23322867;办公地址为:儋州市那大镇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CD区20栋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二楼办公室;接待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每天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儋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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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