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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单位制作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单位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单位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和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n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单位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
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本单位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
职能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单位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本单位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本单位各项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情况;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推进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改革、统筹规划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融合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专项统计报告等。
(六)其他
主要包括:本单位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本单位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录用计划、程序、结果等,以及本单位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单位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
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
l/bm/lyw/gkml/
1.公开形式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本单位还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本单位在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设有我局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单位公开的政府信息;
(3)本单位在新市委大楼16楼设有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其他方式:通过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官方微信、微博等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海南儋州旅游公众号 海南儋州旅游抖音号 儋州旅游新浪微博号
海南儋州旅游视频号 儋州旅文体今日头条号
本单位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务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单位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设立的公共查阅点(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办公室)查阅。
2.公开时限
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自统计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15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本单位主动公开的统计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相关统计信息。
本单位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见本《指南》第三条),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单位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提出申请
向本单位申请获取统计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局办公室领取,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单位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本单位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本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本单位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2.申请处理
本单位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单位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本单位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单位处理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本单位办理申请人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3.收费标准
本单位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本单位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儋州市新市委大楼16楼1608室
邮政编码:571700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23322458
传 真:0898-23331566
电子信箱:dzslwj@126.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本单位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本单位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单位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单位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898-23322458 ,传真:0898-23331566,电子邮箱:dzslwj@126.com,办公地址:儋州市新市委大楼16楼1608室,邮政编码:571700,投诉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儋州监察局(电话:0898-23322617)或者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电话:0898-23837563)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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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2020-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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