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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务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编制了《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儋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种方式。
一、工作机构
受理机构: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华盛路7号3楼303室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898-23320062
传 真:0898-23320987
通讯地址:儋州市那大镇华盛路7号
邮政编码:571799
电子邮箱:bgs_sthjj@hainan.gov.cn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我局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主要是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需要群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以及法律和儋州市人民政府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事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属于公开范围。并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1.机构介绍:主要职能、领导及分工、内设机构;
2.政策法规:法律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
3.规划计划: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
4.行政事项:行政服务、其它行政行为;
5.工作动态;
6.政务公开举报投诉电话及受理部门;
7.其他应当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的职能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等各类政府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我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hbj/gkml/)
2.根据政府信息内容和点击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网址:
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index.html)
3.微信、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对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4.其他方式:通过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信、微博查询和获取信息。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 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官方微博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务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迟在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我局提供主动公开信息以外的政务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除法规规定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根据掌握该信息实际状态予以提供,不对信息、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公开程序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
申请人登录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依申请公开——选择部门——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
(2)书面申请
申请人可从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申请表》或向本机关领取《申请表》,填写后向本机关邮寄或送交(邮政寄送时请在邮件上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的字样)。
(3)口头申请
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本机关代为填写《申请表》。
(4)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业务。
2.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下列书面答复: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2)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即时登记并出具回执。
(3)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本机关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有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6)本机关依申请提供的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的规定执行。
四、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投诉受理:儋州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投诉电话:0898-23320062
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华盛路7号3楼3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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