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凡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政府信息,均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儋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将根据情况及时更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指南》。
一、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一)法律法规公开。与审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国家审计准则、指南;省委、省政府和省审计厅有关审计的规章;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等。
(二)政务内容公开。审计职责、审计权利、审计程序、工作计划;本机关重要审计项目部署、重大审计项目结果;审计机关政务动态。
●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本机关网址为https://www.danzhou.gov.cn/danzhou/zfxxgkzl/bm/sjj/gkml/
本机关还采用以下公开方式:
(一)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二)通过政务公开栏(儋州市市直机关大楼9楼左边走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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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儋州市审计局办公室;办公地址:儋州市中兴大道1号市委大楼907;邮编:571700;接受申请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的8: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898-23322930。
●提出申请
当面申请。
申请人可以到受理地点当场提出申请。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工商业经济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按程序答复申请人,告知申请人获得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申请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