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儋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儋州市“引客入儋”促消费奖励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dzlywtj001/2024-00608 分  类:文化、体育、广电、出版 发文机关: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文 号:儋旅文发〔2024〕148号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时效性: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儋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儋州市“引客入儋”促消费奖励方案》的通知


各涉旅企业、各相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儋州市“引客入儋”促消费奖励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儋州市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     儋州市财政局

              2024930


(此件主动公开)


儋州市“引客入儋”促消费奖励方案


根据《海南省进一步促进文体旅商展联动扩大消费若干措施》,为加快“摩羯”影响后儋州旅游业复苏,调动旅行社开拓客源的积极性,吸引旅客来儋游玩,更好地拉动旅游消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内容及标准

对组织游客在儋州旅游消费(至少游览1A级景区或海花岛旅游产业园),入住儋州市内宾馆酒店或民宿,且方案实施后6个月内总间夜数排名前20名的旅行社进行奖励。

(一)累计入住酒店500/-999/夜的,按10//夜的标准奖励,即奖励金额=总间夜数×10元。

(二)累计入住酒店1000/-1999的,按15//夜的标准奖励,即奖励金额=999/×10+(总间夜数-999/夜)×15元。

(三)累计入住酒店2000/夜及以上的,按20//的标准奖励,即奖励金额=999/×10+1000/×15+(总间夜数-1999/夜)×20

(四)同一申报主体累计获奖励资金上限为15万元。

二、资金和时间

本方案设置奖励资金额度最高为300万元,纳入市旅文局2025年部门预算。采取“先报先得,奖完为止”的原则,奖励对象申报奖励资金的时间以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审核合格的时间为准。奖励时间为方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

三、主体资格条件

(一)依法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且实质性运营一年以上

(二)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三)诚信经营、无不良信用记录。

(四)守法经营,在申领奖励项目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及安全事故发生,无重大舆情等不良行为。

(五)按照国家规定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六)依法纳税,无欠缴税款或其它违反税收规定行为。

四、申报流程及评审

(一)申报流程

自本方案实施6个月后的2个月内向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报送奖励资金申报资料(资料清单详见附件1逾期未报资料视为自动放弃申报。

(二)资格审核与资金核准

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收到申报资料后,组织或委托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进行评审,并就是否无重大安全事故、是否无重大违法或行政违法、是否已享受本市级同类奖励、是否依法纳税及实质性运营、是否诚信经营以及其他需要确认的有关情况分别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评审采取资料审核、现场查验、会议研究等方式进行,根据评审结果形成奖励资金分配方案,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涉及国家安全或保密、敏感的项目除外)。公示期内有异议的由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组织重审,重审证明异议内容属实的取消奖励资格。奖励分配方案经公示后由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按确认后的奖励对象和奖励金额分配方案进行发放。

五、监督管理

(一)申报单位应对上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以及同一事项或主体通过变更名称等手段多次申报的,一经查实将取消享受奖励政策的资格,追回已获奖励资金,三年内不得申请资金,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要严格履行工作程序,评审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泄露申报单位的商业秘密。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应加强对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的监督,明确违约责任。对在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将追究第三方评估审计机构的法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资金审核与评审过程中存在徇私舞弊,贪污受贿等违纪违法行为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负责对奖励对象的资格审核、申报项目资金核准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主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资金使用情况;市审计机关在职责范围内对奖励情况依法开展审计监督。

六、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所有。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国家、省指导性政策变动等因素与本方案有关规定条款产生冲突时,或因其他不可预测因素导致本方案执行存在较大行政风险漏洞的,市文化旅游体育主管部门有权依法依规中止本方案执行。

七、本方案自2024101日起施行,有效期6个月。

附件1:申报资料清单.docx
附件2:儋州市“引客入儋”促消费奖励专项资金申 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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