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关于征求《洋浦港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洋浦港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暂行办法(2022版)》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索引号:/2022-00035 分 类: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成文日期:2022年06月2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6月20日 时效性:为了贯彻落实《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交通部2019年45号令)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印发的《促进洋浦区域国际集装箱枢纽港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要求,加快推进洋浦港港口船舶岸电设施标准化建设,持续提高港口船舶岸电使用率,积极推进港口绿色发展,争取到2024年实现具备条件的靠港船舶岸电使用率达到90%目标。
结合洋浦港口企业和岸电服务企业申请,在参考广州、深圳、厦门、上海等地岸电扶持政策上,我局草拟了《洋浦港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洋浦港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暂行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为提高政策制定的科学性,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求意见起止时间
《洋浦港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及《洋浦港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暂行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https://www.danzhou.gov.cn/发布。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6月30日。
二、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一)电子邮件:以正文或附件形式将意见建议发送电子邮件至电子邮箱:775761882@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标明“《洋浦港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洋浦港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暂行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
(二)传真电话:将书面意见发送传真至0898-28824708。
(三)信函邮寄:以信函或快递形式将意见建议邮寄至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综治大楼504室;收件人:洋浦交通运输和港航局航运综合规划科;邮政编码:578001。请在信封上注明“《洋浦港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和《洋浦港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暂行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建议”。
特此通告。
附件:1.《洋浦港港口和船舶岸电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征
求意见稿)及其相关起草说明
2.《洋浦港鼓励靠泊船舶使用岸电扶持暂行办法(2022版)》(征求意见稿)及其相关起草说明
洋浦经济开发区交通运输和港航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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