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05 01:54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我市一男子因燃烧遗留在自家田地内的稻谷梗引燃橡胶林,被市检察院以涉嫌失火罪依法提起公诉而获刑。
2020年5月,符某某到自家田地内准备将遗留在田地内的稻谷梗清理掉,继续种植稻谷,便使用打火机将地上的稻谷梗点燃。由于风势较大,引燃附近的橡胶树约8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2021年8月,符某某被公安民警抓获。
市检察院审查认为,符某某因疏忽大意造成森林火灾,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应当以失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符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案发后,符某某家属主动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可从轻处理,遂向市法院提出判处符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的量刑建议。市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部采纳市检察院的定罪意见和量刑建议。(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梁晓琴 编辑李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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