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22 00:18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儋州男子李某凯在网络平台发布消息,谎称可帮人追回被诈骗的款项,骗取被害人钱款共计3902元。近日,市法院以犯诈骗罪,判处李某凯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了解,2024年9月至10月,李某凯使用其注册及盗用的小红书账号,在小红书APP平台上发布可以帮助他人追回被诈骗款项的虚假信息,谎称可以帮助他人追回被诈骗款项。
当被害人信以为真而联系李某凯时,李某凯便让对方添加QQ、微信进行联系,之后以预缴服务费和手续费为由,骗被害人向其银行账户或其赌博APP上的充值收款二维码转账。
李某凯以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周某共计3902元。2024年12月10日,李某凯经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派出所投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共计3902元,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遂作出上述判决。(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编辑王竞 校对张美丽 审核陈小马)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