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27 09:15
2024年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收支总表
八、 部门收入总表
九、 部门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 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市文艺家协会组成的地方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是儋州文学艺术界的人民团体领导机关,是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地方组织领导机关。
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机关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文学艺术工作的指导方针以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政策措施,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学艺术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的文艺方针、政策,指导全市各文艺协会工作,研究拟订全市文学艺术工作发展规划,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团体;团结全市文学艺术家和文艺工作者,反映和听取文艺界的情况和意见。
(二)组织培育文艺人才,指导各协会开展人才培训和调研工作,团结壮大文艺队伍,总结交流创作经验,表彰德艺双馨文艺工作者和优秀文艺作品。
(三)引导文艺工作者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中国文艺工作者职业道德公约,培育良好的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努力成为新时代风气的先觉者、先行者、先倡者。
(四)组织带领全市文艺工作者开展文艺创作,促进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五)积极加强文艺界与社会各界的联系,与政府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开展文艺服务和文艺对外交流,繁荣发展全市文化艺术事业。
(六)积极反映团体会员和文艺工作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维护文艺工作者和文艺团体的合法权益。
(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会作为一级预算部门,部门预算单位由会本级预算部门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86.6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86.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86.69万元;支出总计286.6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6.6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48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6.6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4万元,主要是工资及社保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98万元,占61.3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支出26.67万元,占9.3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万元,占11.73%;卫生健康支出31.95万元,占11.14%;住房保障支出18.48万元,占6.4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175.9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1.14万元,主要是工资及社保调整。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46万元,主要原因是支出功能调整。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群众文化(项)2024年预算数为1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65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24年预算数为3.0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66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21.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基数有所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10.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3万元,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标准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0.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核算金额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9.9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有所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数为21.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5万元,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基数有所增加。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18.4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28万元,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有所增加。
三、关于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64.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9.0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5.81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办公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福利费、救济费。
四、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5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
(二)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无。
六、关于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收支总预算286.69万元。
七、关于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收入预算286.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6.69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4万元,主要是工资及社保费用增加。
八、关于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2024年支出预算286.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4.89万元,占92.40%;项目支出21.8万元,占7.6%。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8.24万元,主要是工资及社保调整。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8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8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8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本级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儋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16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86.69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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