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暂停陈四妹等人员的社会救助待遇的公示
索引号:00821964-8/2025-00059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儋州市那大镇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1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 时效性:公 示
兹有我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西干社区陈四妹家庭2人(陈四妹、陈文婷)、洛基村委会林丽惠家庭2人(林丽惠、蔡南强),我镇在对以上家庭进行2025年年度核查时,发现以上家庭均无人在家,无法了解以上家庭的真实家庭情况,导致无法判断是否符合继续救助,因此我镇决定按照相关政策暂停以上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暂停时间从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请以上家庭按规定于2025年9月30日前至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汇报家庭情况,如未按规定时间至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汇报家庭情况,我镇将取消上述家庭的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特此公示。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zfbxxgkk@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zfbxxgkk@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