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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那大镇政府制作的和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并由本机关保存的政府信息,除依法免予公开的外,由本机关负责主动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那大镇政府编制了《那大镇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和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n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那大镇便民服务中心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或依申请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镇政府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镇政府领导及分工情况;镇政府各部门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
(二)规章文件
主要包括:镇政府的相关政策、规范性文件。
(三)规划计划
主要包括: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镇政府阶段性工作计划、工作重点安排等。
(四)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镇政府重要工作、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
五)统计数据
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等。
(六)工程招标
主要包括:政府各类招标公告及中标公示。
(七)其他
主要包括:镇政府各类政务动态、重要会议、人事任免等;以及本镇政府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查询本机关主动和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本机关编制了《那大镇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在编排以上各类政府信息时,按照业务和信息类别,划分为1-3级类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在在海南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ainan.gov.cn)和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nzhou.gov.cn)上查阅本《指南》,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那大镇便民服务中心查阅。
二、获取形式
(一)主动公开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详见《目录》。
●公开形式
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网站网上公开形式。镇政府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xxgk.hainan.gov.cn/dzxxgk/ndz/。
镇政府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和报纸、广播、电视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2.镇政府在那大镇便民服务中心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该查阅点查阅本政府公开的政府信息;
3.镇政府在镇机关办公大楼南门设有镇政府政务公开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4.其他方式:通过那大发布微信公众号查询和获取政府信息。
那大发布微信公众号
本机关网上公开的信息,除政务动态信息以外,网上留存的期限为2年。超过留存期的信息,本机关不再继续通过网上公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到本镇政府设立的公共查阅点(那大镇便民服务中心)查阅。
●公开时限
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1、公开内容
除镇政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2、那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本政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提出申请
向本政府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那大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1.那大镇政府受理书面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除申请人当面提交《申请表》外,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那大镇政府受理通过互联网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申请人可通过互联网在本机关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向本政府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网址为http://xxgk.hainan.gov.cn/dzxxgk/ndz/。
申请人向本政府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注册登记、税费缴纳、社会保障等方面政府信息时,应当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当面向那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申请处理
本政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本政府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
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镇政府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详见本政府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见附件2)。
镇政府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条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镇政府依申请提供信息时,除不应当公开的内容外,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收费标准
那大镇政府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依照国家物价与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
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本人可向那大镇政府提出减免相关费用的申请,并填写《申请表》相关栏目。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为:
那大镇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机关办公大楼三楼313室
邮政编码:57179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23862980 传真:0898-23862939
电子信箱:dzb23862980@163.com
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
那大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办公地址:儋州市那大镇机关办公大楼三313室
邮政编码:571799
办公时间:8:30-12:00 14:3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898-23862980 传真:0898-23862939
电子信箱:dzb23862980@163.com
四、其他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政府提供的与其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记录不准确的,可以向镇政府提出更正申请,并提供证据材料。镇政府将根据申请作出相应处理,并告知申请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政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镇监察室(电话:0898-23862233)或者那大镇政务公开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电话:0898-23862980)投诉举报。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儋州监察局(电话:0898-23322617)或者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0898-23837563)举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那大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2.那大镇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图
附件1
那大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
政府信息申请受理机关:
申
请
人
信
息 |
公 民 | 姓 名 | 工作单位 | ||||||
证件名称 | 证件号码 | ||||||||
联系电话 | 邮政编码 | ||||||||
联系地址 | 传 真 | ||||||||
电子信箱 | |||||||||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 名 称 | ||||||||
法人代表 | 联系人姓名 | ||||||||
联系人电话 | |||||||||
联系地址 | 邮编 | ||||||||
电子信箱 | 传真 | ||||||||
所需 信息 内容 | 所需信息的内容描述 | ||||||||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载体形式(可多选) | □纸质 □电子邮件 □若本机关无法按照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 ||||||||
选 填 部 分 | |||||||||
所需信息的名称 | |||||||||
所需信息的索引号 | |||||||||
所需信息的用途 | |||||||||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不申请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获取信息的方式 □ 自行领取 □邮寄或传真 □ 电子邮件 □电话告知 | ||||||||
身份证明 附件 | 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 委托授权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 |||||||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 |||||||||
- · 那大镇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制度2017-02-14
- · 那大镇信息报送制度2017-02-14
- · 那大镇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预公开和听证制度2011-01-01
- · 那大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2017-02-10
- · 那大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2017-02-10
- · 那大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工作制度2017-02-10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第一部分 概述
一、公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二、公开主体、公开时限和公开方式
【公开主体】党政办办公室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儋州市人民政府网站、那大发布微信公众号、政务公开栏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事项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科室 | |
一级 | 二级 | |||
1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 |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2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 |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3 | 领导信息 | -- | 公开主要领导姓名、照片、职务、分工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4 | 机构概括 | -- | 公开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5 | 政策文件 | 政策法规 | 公开本单位制定或负责执行的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政策解读 | 公开本单位起草或印发的政策文件的解读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镇政府文件 | 公开以镇政府名义印发的其他文件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
6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 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7 | 规划计划 | -- | 公开本单位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 党政综合办公室 |
8 | 招投标 | 投标公告 | 公开本单位项目招标等公告信息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规划) |
中标公告 | 公开本单位项目中标等公告信息 |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建设规划) | ||
9 | 财政预决算 | 财政决算 | 公开本单位年度财政决算报告及执行情况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 |
财政预算 | 公开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计划及分配情况 | 党政综合办公室(财务) | ||
10 | 民生建设 |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 | 公开本单位特困人员、低保户、临时救助等名单 |
标题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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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5-01-21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4-01-10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3-01-19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2-02-18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1-02-24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20-03-16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9-02-11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7-02-11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7-02-14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6-03-31
- ·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20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