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那大镇2023年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
索引号:00821964-8/2023-00195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那大镇 成文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7日 时效性:那大镇2023年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塑料废弃物污染防治工作,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全面提升我镇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根据《儋州市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指导意见》和《海南省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按照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要求,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在全镇范围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巩固和改善我镇生态环境质量,确保生态环境工作有效提升。
二、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工作体系,加强宣传、巡查工作,摸清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生产、销售底数。做到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望料袋、塑料餐具。普及禁塑相关概念、知识、政策、法规提高禁塑工作的认识,增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禁塑工作的理解和认可,形成支持禁塑、敢于监督的氛围,促进禁塑成为社会共识。
三、领导小组
成立那大镇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工作(以下简称“禁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各部门、村(居)委会、农场开展禁塑料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程建华 镇党委书记
执行组长:李贤高 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执行副组长:林克明 镇政府副镇长
副组长:李树荣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张倩倩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刘新文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许国钧 镇党委挂职副书记
谢家弟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羊志祥 镇党委委员
李 抗 镇党委组织委员
肖永久 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王照元 镇人大副主席
王秀桃 镇政府副镇长
各村(居)委会、农场书记
成员单位:镇环保办、镇执法中队、镇资规所、镇安监所、市场监督管理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保办,办公室主任由羊文达同志兼任,负责那大镇禁塑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查工作。
四、工作任务
(一)落实禁塑目标任务
1.加强开展重点行业禁塑工作。督促重点行业禁塑工作,为我镇今后打好全面禁塑污染防治攻坚战奠定良好的基础作用。各村(居)委会、农场、超市、农贸市场等行业和场所须,主要提供可重复利用餐具和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制品,禁止提供、销售和使用已列入名录的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支持引导农贸市场在禁塑场所设置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专供点。(牵头单位: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2.分类推进禁塑工作。根据《海南省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名录》分类种分阶段推进禁塑工作,严厉打击非法储存、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行为。在全镇范围内努力实现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牵头单位:镇环保办、镇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二)加强协调配合
1.禁止非法塑料制品进入。强化部门管理和配合,严厉执法。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结合12315、12345投诉热线和部门信息共享,重点开展对非法进入我镇生产一次性不可阵解塑料制品违法行为的查处。(牵头单位:镇执法中队、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2.加强镇内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监管。加强镇内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使用监管,针对一次性塑料制品生产及流通环节的农贸市场和各行各业商户开展执法巡查。(牵头单位:镇执法中队、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三)加大禁塑补贴政策支持
按照省级和市级制定的鼓励政策,积极落实鼓励循环利用资源、绿色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优惠政策及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采购补贴政策,对一次性全生物降解塑料制品农贸市场采购、供点单位给予政策补贴支持。(牵头单位:财贸办、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四)大力推行全面禁塑宣传工作
1.加强舆论宣传教育。组织开展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污染防治工作的教育宣传,充分利用海报、展板、LED显示屏、巡逻车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传播环保知识,深入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宣传禁塑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支持禁止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为禁塑工作实施创造良好的與论氛围。(牵头单位:宣传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五)运用现代网络优势辅助禁塑工作开展
聘请第三方开发设计“共享菜篮子”微信小程序,运用现代网络优势辅助开展禁塑工作,在让传统菜篮子回归人们生活中。
1、开发“那大镇共享菜篮子”微信小程序(以下简称“小程序”)。群众在日常的采购中可扫码租借菜篮子共享使用,便捷、环保、新颖、实用,同时替代不可降解塑料袋在社会上的使用。
2、搭建专属积分体系。通过扫描租借菜篮子使用,给予租借用户一定量的积分,积分可用于本农贸市场内兑换礼品(积分兑换规则视实际情况调整),让广大群众在使用时带来更多的便捷和绿色、娱乐的采购生活。
3、提供论坛交流功能。用于可以通过小程序的论坛功能,互动交流、资源共享、推送环保小知识、环保百科、环保视频,进一步提高居民朋友们对禁塑的全面了解,营造良好的禁塑氛围。(牵头单位:镇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六)落实责任制、责任书签订
按照属地监管、网格化监管责任制的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明确各村(居)委会、农场、西联居是禁塑工作的主体,制定工作要点,明确和细化责任分工,为各单位切实承担好辖区内的商铺、摊贩、餐饮行业等重点区域禁塑工作,签订好禁塑责任书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镇环保办;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七)实施有奖举报
落实《儋州市关于禁塑领域违反行为有奖举报办法》文件精神,鼓励我镇群众积极参与我镇禁塑工作中来,凡是举报有非法存储、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袋制品的,经有关部门查处核实给予行为人处理的,给予举报人每宗奖励2000元。(牵头单位:镇环保办、镇执法中队;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农场)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站位,充分意识工作职责,加进全面禁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我镇全面禁塑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建立禁塑联动协作机制,定期开展研究解决我镇禁塑工作遇到的各种问题。镇相关部门要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密切配合,协同做好我镇禁塑工作。镇禁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督查督办,各成员、村(居)委会、农场要每个月向镇禁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一个月的工作进展情况。
(三)严格考核评估。建立禁塑工作定期调度制度,对各村(居)委会、农场、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按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相关规定对工作不力、进度缓慢的相关部门和负责人进行约谈和问责。
(四)保障工作经费。按分级保障原则,由镇财贸办根据工作需要统筹安排,予以保障。
儋州市那大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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