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兰洋镇水南村委会马鞍岭村、胜安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索引号:00822048-9/2022-00023 分  类:民族、宗教 发文机关:儋州市民族事务局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0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03日 时效性:

兰洋镇水南村委会马鞍岭村、胜安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兰洋镇水南村委会马鞍岭村、胜安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7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5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YC-CG-22-016

2、项目名称:兰洋镇水南村委会马鞍岭村、胜安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招标控制价:1638093.37元。

5、最高限价:1638093.37元。

6、采购需求:兰洋镇水南村委会马鞍岭村、胜安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施工。

6.1建设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兰洋镇。

6.2项目建设规模与内容:兰洋镇水南村委会马鞍岭村、胜安村、新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次招标)施工(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6.3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7、工期:90日历天

8、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款的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效或按照国家“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申请核发的新版合法的营业执照副本;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至今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1年至今任意一个月或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后应进行审计的财务报表,若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不提供))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

    8、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9、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资格(注册在本单位同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10、具有《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网站打印加盖单位公章证明。;

11、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网站查询证明截图加盖公章);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书》。(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三、采购文件获取方法

3.1、请于2022年08月03日08:30:00 至2022年08月10日17:30:00(北京时间,下同)从海南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79号)获取采购文件。

3.2、购买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单位介绍信(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近6个月的社保清单及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均需收加盖公章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查)。

3.3、标书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金额:50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8月15日09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79号)三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8月15日 09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南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79号三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公告发布媒介为中国政府采购网、儋州政务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儋州市民族事务局            

   址:新市委办公大楼10楼1006室(儋州市那大镇中兴大街1号)            

联系方式:0898-23322058

联系人:苏女士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海南优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兴隆路79号

人:李工

联系方式:0898-233966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0898-23396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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