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木棠工业园区大井村安置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公示
索引号:dzzrghj001/2022-00814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3日 时效性:2022年6月,市政府组织市相关职能部门、木棠镇政府、木棠工业园区管委会和相关企业实地调研大井村安置地拟选址地块,调研现场会分别听取了各有关单位关于大井村安置地拟选址地块的情况介绍。会议原则同意大井村安置地拟选址地块。拟地块位于儋州市木棠镇木棠工业园区南侧,薛乐新村东西两侧,A地块约1.7830公顷,B地块约1.1311公顷,共约2.9141公顷。
根据《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木棠工业园区大井村安置地项目用地规划性质为Ⅳ级保护林地2.3896公顷,乡村建设用地0.5245公顷。由于项目范围内部分用地规划性质为非建设用地,为满项目开发建设需求,拟将占用的IV级保护林地调整规划用途为乡村建设用地。
木棠工业园区大井村安置地项目用地总体规划调整不涉及调整(或占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Ⅰ级和Ⅱ级保护林地、生态公益林地布局,且未在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中新增规划建设用地。为征求利害关系人和市民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2年9月13日起至2022年10月12日止)。
2、公示地点:儋州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danzhou.gov.cn);这里是儋州自媒体公众号;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119108072@qq.com
(2)书面意见请送至儋州市中兴大街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四楼国土空间规划科;
(3)为便于联系意见反馈人,请写明真实姓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4)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空间规划科。
5、联系电话:23399062。
6、附件:《儋州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木棠工业园区大井村安置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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