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7-12 00:03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市法院交通巡回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两名未成年人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案件,高效化解矛盾的同时,为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注入了坚实的司法力量,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效率。
据了解,该事故发生于2024年10月8日13时11分,林某波驾驶小型轿车在白马井镇山村路口路段,与未满16周岁的麦某泽驾驶并搭载另一名未满16周岁少年李某平的电动二轮车发生碰撞,造成麦某泽、李某平受伤及两车损坏。经认定,林某波与麦某泽承担事故同等责任,乘车人李某平无责任。事故后,麦某泽与李某平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林某波、李某喜及相关保险公司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考虑到两案事实关联紧密、责任主体重合,市法院交通巡回法庭秉持高效解纷原则,整合证据并统一责任认定。最终,各方达成一致协议:两案涉及的医疗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等多项损失,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平均分配,剩余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责任划分赔付。
据调解结果,保险公司需赔付麦某泽各项损失共计102791.81元,扣除已垫付的6000元车辆代为维修费后,实际支付96791.81元;赔付李某平各项损失145872.24元,扣除已垫付的医疗费18000元、车辆代为维修费6000元及紫金道路救助基金垫付款15552.17元后,实际支付106320.07元。(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夏佟 编辑熊铁辉 校对张美丽 审核王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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