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26 00:29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醉驾后被吊销驾驶证,本应吸取教训,可朱某某不思悔改,再次醉驾,甚至同时涉及多项交通违法行为。
近日,儋州公安交警在执法工作中发现:一辆号牌为琼01323xx拖拉机在正常行驶过程中突然停靠路边并准备掉头驶离,执勤民警立即上前将该车拦停,并依法对该车驾驶人进行例行检查。
“我没有驾驶证。”当民警要求该驾驶人出示相关证件时,驾驶人的答复令人意外。此外,民警还从该驾驶人身上闻到浓烈酒味,民警遂即对其进行酒精含量检测,结果显示该驾驶人已涉嫌醉酒驾驶。在人员身份信息核查过程中民警发现,朱某某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依法吊销驾驶证,目前处于无证驾驶状态;“明知自己无证的情况下仍醉酒驾驶,这种行为危害性极大,已涉嫌违法。”办案民警表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儋州公安交警依法对朱某某实施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其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对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载100%以上”“驾驶货车载货超高”四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予以罚款5600元的处罚。目前,驾驶人朱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夏佟 编辑熊铁辉 校对何石竹 审核陈小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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