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6 21:13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近日,洋浦法院在案件结案后持续调解,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中的被告主动履行了未生效的判决,原告领到遗漏的后续治疗费。
据了解,被告谭某某驾驶偏三轮摩托车在洋浦经济开发区嘉洋路科技城内路段行驶时,撞上在此路段行走的行人原告刘某某,造成刘某某受伤、一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洋浦交警支队认定谭某某负全部责任,刘某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某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经鉴定,刘某某被评定为十级伤残。该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一直在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但无奈未达成一致意见,法院最终作出了判决。
案已结,但事未了。原告收到判决后,提出其遗漏了一项后续治疗费9000元,希望法院可以解决。
承办法官考虑到如若该问题没有得到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会越来越激烈,新的案件会再次产生。本着彻底化解纠纷的原则,承办法官及书记员多次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双方沟通,并再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经过从情、理、法等多方面进行耐心调解,原告、被告均表示服判不再上诉。同时,双方就后续治疗费达成了调解协议,谭某某当场履行未生效的判决并支付后续治疗费。
刘某某收到了赔偿款后,对承办法官及书记员表达了感谢。本案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节约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减轻群众诉累,实现纠纷高效解决。(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夏佟 通讯员崔蕾 李筱燕 编辑王竞 校对王丽华 审核王诗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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