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8-13 15:38
已带到交警支队的朱某被交警再次酒精检测。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疫情防控期间,部分驾驶人存在侥幸心理,耐不住“寂寞”出门,不仅“添乱”还偷偷酒驾,以为交警不查了。但实际情况是,公安交警对酒驾行为都是“零容忍”,一手严控疫情,一手严查酒驾。
8月11日22时10分许,朱某驾驶小型汽车琼AJIR**行驶至那大城区水岸名都卡点处被交管一大队执勤路管员拦下检查,当车窗摇下时一股浓浓的酒味扑面而来,隔着口罩都能闻到。路管员立即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酒精含量为69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警支队交管一大队依法对朱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编辑熊铁辉)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