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02
儋州市融媒体中心消息 2019年,小钟贪图每张银行卡200元的收益,即使在被告知“老鼠”(基本情况不详)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分别到多家银行和多家通讯运营商办理电话卡,贩卖给“老鼠”为其提供实施诈骗的通讯、金融工具。最终,小钟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9年,小钟明知“老鼠”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分别到中国银行等五家银行以其身份证各开户办理一张银行卡,后将银行卡以每张200元的价格卖给“老鼠”,获利1000元。此外,其还到中国联通等通讯运营商营业厅以其身份证开户办理手机卡共7张,后将手机卡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卖给“老鼠”,得款700元。“老鼠”购得银行卡、手机卡后,使用小钟的手机卡联系被害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
今年1月3日,公安民警根据相关信息,在某技术学校将被告人小钟抓获。 (儋州融媒全媒体记者王家隆 编辑符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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