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4-24
4月24日上午9时30分,“海南二中院儋州法院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暨法制宣传现场会”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在会上讲话。
市委书记袁光平出席会议。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为期三年的新一轮禁毒大会战工作部署,在全省迅速掀起禁毒斗争的新一轮高潮,打击震慑毒品犯罪分子,教育引导广大群众自觉远离毒品。4月24日上午9时30分,“海南二中院儋州法院毒品案件公开宣判暨法制宣传现场会”在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召开。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星泰出席并讲话,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秘书长刘诚主持会议。
市委书记袁光平出席并发言,省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张光琼,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劲,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禁毒总队总队长刘海志,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林琳,省二中院党组书记、院长汪海鹏,省检察院第二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伟军等领导出席会议。
刘星泰指出,今年是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开局之年,也是新一轮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的第一年。公开宣判一批涉毒犯罪分子,不仅是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新一轮禁毒大会战,遏制毒品违法犯罪蔓延扩散,为自贸港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彰显政法机关“零容忍”“零懈怠”打击毒品违法犯罪的坚定决心和信心。
刘星泰强调,禁毒工作事关民族兴衰,事关子孙后代,事关海南自贸港的未来。要深刻认识自贸港建设新形势下禁毒工作的重要意义,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禁毒工作的良好氛围。要特别重视对青少年的禁毒宣传教育,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工作,压实家庭、学校、社会的监管责任。要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增强群众自觉抵制毒品的意识和能力,积极宣传发动群众,强力推进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构建全民禁毒大格局,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会后,海南二中院对麦某东贩卖毒品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麦某东两次向他人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548.49克,海南二中院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麦某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儋州法院对4起毒品犯罪案件的9名被告人分别进行宣判,以贩卖毒品罪,一审判处曾某、王某武、谢某卫、陈某伟、吴某章、邓某积、符某切(女)、符某稷、陈某芳(女)等9人10个月至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000元至1.5万元不等的罚金,其中曾某被判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海南二中院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对贩卖、运输毒品的两名罪犯陈某、王某纲宣告复核裁定。陈某、王某纲共同出资到广东购买毒品,并多次运回海南贩卖。陈某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0053.54克,其中1万克系未遂;王某纲贩卖、运输毒品甲基苯丙胺20055.34克、海洛因52.4克,其中甲基苯丙胺1万克系未遂。经海南二中院一审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陈某、王某纲犯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依法核准二人死刑判决。
省市各政法机关领导、乡镇干部群众代表和中学师生代表共200余人受邀到场参加活动、旁听宣判。
据了解,近年来,海南二中院坚决贯彻落实全省“禁毒三年大会战”动员大会精神和中央、省委省政府、省高院对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从严从快惩处毒品犯罪。2017年至2019年,海南二中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69件190人,判处5年以上刑期47人,判处15年以上刑期8人,审结了黄某鹏等贩卖运输毒品案、临高符某等黑社会性质涉毒品犯罪案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重特大涉毒品犯罪案件,多次组织开展大型毒品犯罪案件公开宣判活动,极大地震慑了毒品犯罪,禁毒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罗凤灵)
宣判现场。 记者王家隆 通讯员罗凤灵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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