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2
儋州新闻中心消息 为了进一步做好禁燃烟花爆竹工作,连日来,那大镇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解放派出所等部门单位组成联合执法组,开展打击非法经营、存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1月11日,联合执法组在排查时依法查处了位于胜利路的一处违法储存烟花爆竹点,查扣烟花爆竹5车。
据了解,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带来的噪声和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确保广大市民欢度2020年春节和元宵节,市政府日前下发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告》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
据悉,联合执法组在排查胜利路225号商店时发现,该店在没有经营烟花爆竹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了一批烟花爆竹。据此,联合执法组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特许经营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取缔该违法存放烟花爆竹点,并查扣非法储存的5车烟花爆竹。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据那大镇副镇长李如江介绍,春节将至,那大镇将继续加大对非法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烟花爆竹,以及在禁止燃放区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严惩一起,确保市民度过平安、祥和、欢乐的春节和元宵节。(记者夏佟 编辑符灵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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