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5 23:06
据《今日儋州》消息 为进一步提高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文明意识,号召孩子们发动家长一起,告别不文明行为,结合当前我市开展的“一创五建”活动,推进文明儋州、平安儋州建设,近日,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育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团市委、市妇联、市关工委等部门联合制定下发《儋州市“小手拉大手”暨“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就相关部门的职责,方案要求:市委宣传部要以持续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抓手,充分发挥社会、道德、法制、科技和新闻舆论的力量,营造浓厚文明出行氛围;以“小手拉大手”为主题,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摒弃交通陋习、抵制危险驾驶行为;紧紧抓住中小学生这一交通弱势群体和驾驶人这一交通直接当事群体,加大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提升公民的文明意识、法治意识、安全意识。
市文明办要按照“一创五建”工作指挥部的要求,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各单位、部门的工作开展;把履行职责纳入文明行动计划绩效目标管理;组织开展文明交通学校、文明小交警、文明家长等评比活动,对在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
市教育局要把学生、家长遵守交通法规的行为纳入学生在校的日常考核,把接送学生的家长的车牌号码,纳入在校学生档案管理;组织各中小学开展以交通安全为主题的有关活动和课程,每个月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成立小交警护学行动队。
市交警支队要在各所中小学校指定专门力量,对学校协警和小交警护学行动队进行培训,指导、指挥校园周边秩序,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查处,确保学生安全;指导小交警护学行动队,对接送学生的违章车辆进行严格抄告,并要求家长填写回执单;在各所中小学统筹安排,统一订制小交警服装等装备,提升小交警护学行动队的管理规范;对重点的12个学校周边的交通安全设施进行全面清理完善,逐步推开至各中小学校。
团市委要开展交通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和常态化;大力宣传和关爱身边好人、感动人物、道德模范等先进典型,运用榜样力量引导广大群众和学生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提高广大群众思想道德水平。
各中小学校根据本校实际,开设专项课程,制定考核办法;与家长签订拒绝违章承诺书,对驾乘超标电动车和违法接送学生的家长车辆,将与学生的在校日常行为形成考核办法;每个中小学校选定至少20名学生成立小交警护学行动队,设立2名专职交通安全协警,经交警支队培训指导上岗,早晚高峰在校门前配合交警劝导不文明行为。
方案还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做到高度重视,认真实施,点面结合,注重实效,广泛宣传,扩大影响,明确责任,部门合力,通过“小手拉大手”暨“文明交通我先行”活动将文明交通理念传递到每个家庭。(记者李秋欢 编辑王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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