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6-07
据《今日儋州》消息 6月6日,记者从市“一创五建”指挥部获悉,市“一创五建”指挥部日前制定的《关于开展“门前三包”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单位和个人必须履行“门前三包”管理的职责和义务。
“三包”内容:包卫生、包容貌、包监督
“门前三包”究竟包什么?该方案规定,以落实“门前三包”为要求,以居民住户、辖区单位、店铺摊档为对象,明确责任内容、责任范围。“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内容有三项:
一是包卫生。负责责任区范围内的每日清扫保洁。做到责任区范围内无垃圾、污物、废弃物,无污泥积水,消除蚊蝇滋生场所等,保持环境干净整洁。
二是包容貌。负责维护责任区范围内的市(镇)容市(镇)貌整洁有序。建筑物立面保持整洁,门店招牌和夜景灯光按要求设置;无倚门设摊、出店经营和占道经营等不规范经营行为;无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扔乱吐等影响市(镇)容市(镇)貌行为。
三是包监督。负责对责任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进行监督管理,对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扔乱吐等影响环境卫生和环境秩序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和制止,情节严重的要及时向所在地环境卫生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报告。
单位(个人)必须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方案确定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为“门前三包”责任制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协调“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及临街店铺经营者,均应与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
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将被处罚
对在责任区内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摆乱卖、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扔乱吐等行为,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局根据有关法规给予警告并可处罚款。
对不履行“门前三包”责任制的单位(或个人)给予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并可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罚。
对负责指导、监督的市容监察人员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按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的有关制度给予处理。
成绩显著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市城市管理执法局负责对责任单位(或个人)和负责指导监督的市容监督人员履行情况进行考查考核,并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与奖励。(记者李秋欢 编辑李晓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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