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6-16 17:30
儋州乡投农村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关于
王五镇东光村委会石龙村约171亩及排浦镇昌王村委会
文青村约341亩土地经营权出租招商公告
儋州乡投农村农业投资有限公司现有王五镇东光村委会石龙村约171亩及排浦镇昌王村委会文青村约341亩土地,采用公开方式选取承租人在该地块进行农业种植项目开发,具体情况如下:
一、土地基本情况
1.地块位于王五镇东光村委会石龙村,距离王五镇行政中心约5公里,距离S315省道约1公里,距离万洋高速公路路口约7公里。
2.地块位于排浦镇昌王村委会文青村,距离排浦镇行政中心约14公里,距离海花岛约19公里,距离白马井高铁站约26公里,距离万洋高速公路路口约25公里。
(二)土地面积和用途
1.王五镇东光村委会石龙村土地总面积约17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供地为准),可用年限不超过15年,土地性质主要为基本农田。地势较为平坦开阔,主要可用于农业种植项目。
2.排浦镇昌王村委会文青村土地总面积约341亩(具体面积以实际供地为准),可用年限不超过15年,土地性质主要为农用地。地势平坦开阔,可用于农业种植项目。
(三)土地现状
上述两宗地块已具备通路条件,土地集中连片,地块靠近村庄可接电。
二、承租人的资格要求及报名材料
承租人必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自然人或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法人需在海南省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
承租人应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个人征信证明(企业征信)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承诺书;
3.承租人为企业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报名时间有效期为5日,有意向的承租方请在本公告有效期内,将有关租赁方案等报名材料亲自派员送至报名地点。报名前可联系招商人实地考察,了解地块位置、现状等信息。
四、价格评定
承租人将报名材料送至招商人报名地址,由招商人组织评选小组对承租人进行综合评分,综合评分最高者确定为承租人。若只有一家承租人报价,则与该承租人进行协商。
五、联系方式
招 商 人:儋州乡投农村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海南省儋州市那大镇北部湾大道怡心花园C18栋商铺一楼14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898-36950352/1887671797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至12:00,
儋州乡投农村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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