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26 11:07
为加快推进我市2022年推广增施有机肥工作步伐,切实做好我市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工作,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市农业绿色发展,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2年农药化肥减量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琼农字〔2022〕60号)和《儋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儋州市2022年农药化肥减量增效项目工作的通知》(儋农〔2022〕15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遴选2个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1.选择种植瓜菜的常年蔬菜基地、连片的水稻、地瓜、花生等基地,在粮食、瓜菜、水果等作物中遴选出2个核心示范区,示范面积500亩。
2.示范基地须在儋州市辖区内,具备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等科研或科普教学推广的试验示范展示基地、良种繁育场、涉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社等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示范基地。
二、遴选程序
1.申请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由当地镇农业服务中心推荐,并在规定期限内向儋州市农林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有机肥应用示范基地申请表、有效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和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等申报材料。
2.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对报送的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实地调研评选,将评选出的结果提交院长会议或专题会议讨论确定拟建设的示范基地名单,并在儋州市政务网上公示不少于3天,无异议后再予确定为测土配方施肥示范区并开展相应的配方施肥补助工作。
三、示范区具备的条件
1.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面积100亩以上,作物为粮食、瓜菜、水果等;(1)如由村集体统一申报,则需填附件1,同时需提供示范区的农户的名单和各户的土地证明材料。(2)如由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涉农企业申报,则除了填附件1外,还需提供如下材料:拥有自主产权或有效土地租赁合同,土地租赁(使用)期10年以上;其中具备省级及以上“标准示范园”或获得农业“三品一标”认证的农业企业(有就提供),企业采用水肥一体化、绿色防控、统防统治技术,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农药化肥两减”工作的优先选定。
2.基地对行业或周边农户起到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
3.基地有一定的规模和后续发展能力。
4.日常管理规范、作物长势良好。
5.配方肥到基地后,保证一个月内完成示范面积作物的施用。
6.在我院所提供的配方肥的基础上,愿意增加相应配方肥,保证施用配方肥的面积不少于100亩,核心示范区以外的作物也要施用配方肥。
7.必须承诺我院所提供的配方肥全部用于所申请的基地使用,而不能挪作他用,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8.配合我院开展测土配方施肥示范的观摩、培训、示范推广等教学工作。
9.基地有一定的技术服务能力,具备开展现场观摩、展示等条件,积极配合政府开展测土配方施肥应用推广工作。
四、示范基地的职责
1.组织开展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如:病虫害统防统治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土壤改良技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农田地膜污染综合防控技术、水肥一体化应用技术等。
2.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组织农业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3.基地要及时收集整理活动开展的相关文字、影像等资料,按时报送到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五、示范基地享有的权利
对已确定为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给予配方肥补助。
六、所需提交的申报材料
1.儋州市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申请表(见附件1);
2.营业执照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涉农企业需提供);
3.土地证明材料,如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种植大户、合作社、农业公司等涉农企业需提供);
请于2023年5月31日17:30前向儋州市农林科学院递交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材料报送至儋州市农林科学院土肥站办公室。
联系人:黎何(手机号码:13976126988)
特此公告
附件:儋州市2022年测土配方施肥核心示范区申请表
儋州市农林科学院
2023年5月26日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