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15 16:28
海南省优质企业奖励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优质企业的激励作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财政措施的通知》(琼府办〔2021〕65号)、《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建〔2021〕961号),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优质企业奖励资金(以下简称“奖励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在“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中安排用于奖励我省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及国家级设计奖企业的资金。
第三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制定明细分配方案,对资金申请单位进行审核管理工作。
第四条省财政厅负责奖励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管理、审核下达、绩效评估和监督检查。
第五条申报单位对奖励资金真实申报、合规和有效使用承担主体责任。
第二章 奖励对象、方式与标准
第六条 奖励对象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
(二)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及国家级设计奖的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的设计机构,其中国家级设计奖是指由国家部委主办或通过国家表彰奖励办公室批准设立的奖项。
第七条 奖励方式与标准
(一)采取事后的方式给予资金奖励。
(二)对2021年以来,首次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我省企业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奖励;对首次获得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的我省企业给予一次性500万元奖励。
(三)对2021年以来,获得iF设计金奖、红点至尊奖的我省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设计机构给予每项30万元奖励;对获得国家级设计奖的我省设计企业或企业所属设计机构给予每项10万元奖励。
第三章 申报程序
第八条奖励资金的申报在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上操作,实现网上申报、受理、公示、拨付。
第九条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程序:
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认定公告发布后的30日内,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对2021年获得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的我省企业,在本细则实施后30日内,发布资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第十条设计类大奖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程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每年印发申报通知,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核查申报企业提交的获奖情况,确定予以奖励的企业和资金额度,并对外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按照相关程序申请核拨奖励资金。
第四章 监督与管理
第十一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应当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年度绩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第十二条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使用奖补资金的单位,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不得申请海南省优质企业奖励资金。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本实施细则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自2022年5月20日起施行,实施至2025年12月31日。
— 3—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儋州市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进入非政府网站
是否继续?
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地图]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