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5-30 16:00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关于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
许可证的通知
儋审字〔2022〕10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住建厅《关于推行分阶段办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琼建规〔2022〕15号)文件精神,为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项目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三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及申请材料
将施工许可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地下室”“±0.000以上”三个阶段,申请材料如下: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开展设计并按照设计开展施工的承诺函);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专用章)。
(二)地下室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提供地下室阶段的图审合格意见)。
(三)±0.000以上阶段即整体工程的施工许可证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
二、二阶段办理施工许可及申请材料
建设单位将三阶段的后两个阶段“地下室”“±0.000以上”合并为主体工程,即“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主体工程”两个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
(一)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阶段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或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条件、建设单位、严格按照规划条件开展设计并按照设计开展施工的承诺函);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文件(或设计单位出具的承诺函,并加盖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专用章)。
(二)“主体工程”即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材料清单: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承诺书;
2.土地权属证明文件(土地使用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书、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土地划拨决定书等);
3.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的无需提供);
5.施工合同;
6.图审合格证。
三、其他要求
(一)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时承诺材料需在2个月内或在申请下一个阶段施工许可时补齐,否则撤销该阶段施工许可。
(二)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的工程,应在办理最后一个阶段的施工许可时核发整体工程施工许可证。
四、办理方式
登录海南省政务服务网后点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进行申报。(https://wssp.hainan.gov.cn/)。
儋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2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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