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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09-08 00:00
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推行“三项措施”
促进执法工作见成效
一、强化执法检查
一是加强对农药用药安全的监督检查。4月份以来,共出动市内农业执法人员386人次,检查农药经营店172家,立案查处无证经营农药店5家,查处经营劣质农药店1家。二是加强对沙场开采的专项治理。对全市53家沙场进行专项检查,责令停业并取缔了中和镇清塘沙场、新龙沙场、向村沙场、中洋沙场、曾家园沙场、高园沙场、萍塘沙场,白马井镇槟榔沙场等8家沙场。对海头镇面前地喜双逢沙场、万头沙场、加康沙场、加兰沙场,雅星镇丰猛沙场,那大镇先锋农场四队沙场等6家沙场进行停业整顿,并限期补办许可开采手续,现已有4家办完许可证。三是开展联合执法。6月15日,在全省率先牵头组织海南西线澄迈、临高、白沙、昌江、东方、乐东、琼中等7市县在儋州境内联合执法,对那大、南丰、光村、东成、八一农场、新盈农场等6镇(场)21家农药店、4个瓜果菜基地农药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经营套证、证号过期等问题的2家农药店进行立案查处,对存在用药仓库堆放农药混乱、生产记录不齐全的2个瓜果菜基地下达整改通知书。通过强化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好群众的切身利益和农村社会稳定。
二、强化建章立制
为了防止农药违法违规经营现象反弹,进一步巩固农药安全用药执法检查成果,着重把住农药购进和出售这两个关口,在全市农药经营市场全面实行进、出货台账制度及报告制度,规定农药经营店要严格做好农药进货和出售的台账记录,并每月报告一次,确保农药的“来历”和“去向”清楚,不断提高用药的安全率。截止7月底,已有128家农药店建立进、出货台账制度,并按照要求做好进货和出货台账记录的备案工作。从明察暗访情况表明,4至7月份,全市共进农药品种500多种,15个品种存在标签不规范现象,约占2.8%,较开展活动之前下降了14.6个百分点。现已责令5家农药店将标签不规范的农药退回生产厂家。通过建章立制,加强源头治理,强化过程监管,推动了农药经营市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三、强化宣传培训
在强化执法检查的同时,切实加强宣传、培训工作。据统计,4至7月份,组织人员采取深入田间、走访农户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31场(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97万分;举办各类培训班6期,受训人数721人次。通过宣传培训,进一步增强农药、化肥安全使用意识,强化河道采砂安全生产责任,并引导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农药、种子、化肥市场的监管,产生了良好的效果。(市效能办 王健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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