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4
2019年儋州市安监局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安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部门支出明细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十一、 省级财力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预算表
第三部分 市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安监局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局的主要职能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行使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计划,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权,研究、协调和解决全市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监督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协调对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设施(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等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综合监督管理全市劳动保护用品的管理工作;依法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儋州市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儋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
第二部分 市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市安监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安监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3,676,268.86元。其中,收入总计13,676,268.86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9,676,268.86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000,000元;支出总计13,676,268.86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6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289,638.36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20,528.8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12,441.70元。
二、关于市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676,268.86 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33,784.86元,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6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638.36元、住房保障支出220,528.80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12,441.7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53,660元,占3.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289,638.36元,占2.99%;住房保障(类)支出220,528.80元,占2.2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812,441.70元,占91.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53,66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840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上涨。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89,638.36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6,706.36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工资上涨。其中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60146.3元;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24,299.5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205,192.56元。
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0,528.8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29.8元,主要是工资上涨。
4.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应急管理事务(款)2019年预算数为8,812,441.70元,比资源勘探信息等(类)行政运行(项)上年预算数增加297,807.7元,主要是2019年规范功能科目使用,调整列支科目。因机构改革,项目有所增加。其中包括:行政运行(项)支出1,680,369.5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1,470,500元;安全监管(项)支出3,206,000元;应急救援(项)支出1,200,000元;事业运行(项)支出655,572.2元;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600,000元。
三、关于市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99,768.86 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8,846.56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430,922.3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通讯补助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
四、市安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25,00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53,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53,000.00元),较上年预算下降1%。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减“三公”开支的原则,严格公务用车制度等。
公务接待费72,000.00元,较上年预算下降4%。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节减“三公”开支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推行廉政性。
五、关于市安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安监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4,000,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0,000.00元,主要是今年新增了“推进信息平台网格化、数据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4,000,000.00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4,000,000.00元,比上年增加700,000.00元,主要是今年新增了“推进信息平台网格化、数据化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六、关于市安监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安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76,268.86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000,000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3,66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9,638.36元、城乡社区支出4,0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220,528.8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8,812,441.7元。市安监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13,676,268.86 元。
七、关于市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9年收入预算13,676,268.86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76,268.86元,占70.75%;政府性基金收入4,000,000元,占29.25%。
八、关于市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安监局2019年支出预算13,676,268.86元,其中:基本支出3,199,768.86元,占23.40%;项目支出10,476,500.00元,占76.60%。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市安监局本级、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0,922.30 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市安监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6,93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935,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安监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市安监局17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476,500元,其中:工作经费(罚没)300,000元、重大危险源行业企业风险监控管理工作经费100,000元、政府购买检查、督查、督办服务经费300,000元、监管装备及基层安全生产建设经费(含各镇执法执勤摩托车和检测等装备购置)2,000,000元、宣传经费780,500元、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救援专项资金1,200,000元、“两重一高”平台网络安全整改经费156,000元、综合工作经费100,000元、公共人口密集场所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经费100,000元、接受省安全生产年度考核工作经费(迎考资料整治、各项保障、接待)30,000元、事故材料整理和处理实施工作经费30,000元、聘请专家对我市“小散乱污”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评价经费300,000元、儋州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开办及业务经费600,000元、;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4,000,000元,项目为重大应急处理宣教和安全生产法规宣传培训和执法工作1,000,000元;推进信息平台网格化、数据化管理平台建设3,00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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