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4-04
2019年儋州市纪委市监委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中共儋州市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纪委)由儋州市党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儋州市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监委)由儋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市纪委与市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对省纪委监委和市委负责。同时,市监委对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接受其监督。在省纪委监委和儋州市委的领导下,市纪委监委加强对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
市纪委监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二)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三)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省委、省监委和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五)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六)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纪检监察制度规定,参与起草制定我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
(七)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监委、市委关于加强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的决策部署;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健全追逃防逃合作机制及做好相关工作。
(八)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各镇纪委,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九)完成上级纪委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儋州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7个,派驻纪检监察组13个,设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1个。纳入市纪委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还有市委巡察办、市效能办。
第二部分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0207950.72元。其中,收入总计40207950.72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4531950.7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15676000.00元;支出总计40207950.72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102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108.0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3673.62元、城乡社区支出15676000.00元、住房保障支出1125144.00元。
二、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4531950.72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93703.38元,主要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0231025.1元,占82.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702108.00,占6.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1473673.62元,占6.0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25144.00,占4.5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746025.1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539705.8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2539705.8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485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545700元,主要是有些项目经费相对减少了3545700元,比如机关效能办经费、党风廉政建设经费等。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6921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2100.00元,主要原因是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数上调及调入人员增多。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10008.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96.00元,主要原因是供养人员减少、供养费用减少。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机关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916.1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4662.9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调入人员及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后医疗保险相应增加64662.9元。
6.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机关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072757.52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0949.52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新调入人员及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后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125144.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74974.4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后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三、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8046950.72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10071.22 元,主要包括: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支出3395940.00元、奖金支出393055.00元、其他津贴补贴支出948780.00元、基本工资支出4716660.00元、工伤保险支出18866.6元、绩效工资支出21960.00元、失业保险支出2604.00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377332.8元、生育保险支出23583.3元、住房公积金支出1125144.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692100.00元、遗嘱生活补助支出10008.0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1072757.52 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280.00元。
公用经费4236879.50 元,主要包括:通讯补助费154200.00元、福利费3120.00元、办公费150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元、工会经费183285.5元、其他交通费用877440、其他商品和服务1218834等。
四、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15000.00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0000.00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0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195000.00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5676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持平,主要是新调整的预算资金性质。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5676000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政府性基金(类)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2019年预算数为15676000.00元,与上年预算数增加,主要原因是有新增项目及相关项目经费增加。
六、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纪委市监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531950.72元、政府性基金收入15676000.00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231025.1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02108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73673.62元、城乡社区支出15676000元。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收支总预算40207950.72元。
七、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收入预算40207950.72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24531950.72元,占61.01%;政府性基金收入15676000.00元,占38.99%。
八、关于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纪委市监委2019年支出预算40207950.72元,其中:基本支出18046950.72元,占44.88%;项目支出22161000.00元,占55.12%。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儋州市纪委市监委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236879.5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儋州市纪委市监委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5000.00元,其中:更新购置办公办案设备805000.00元,建设全省纪检监察系统专网900000.00元、购车经费1300000.00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儋州市纪委市监委本级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辆,其中,机要通信应急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3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儋州市纪委市监委19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6485000.00元、政府性基金15676000.00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三、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四、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五、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六、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九、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一、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二、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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