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13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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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八、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九、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十、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和海洋经济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提出推进全市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和海洋经济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贯彻落实国家海洋强国重大战略。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法规、规章草案,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等政策规定、标准规范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改革工作。研究海南自由贸易港自然资源、空间规划和海洋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制定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构建全市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负责全市空间总体规划监测和督察工作。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依职权负责本辖区海域勘界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工作;对接上级部门开展各级总体规划和相关法规执行情况督察工作。调查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提出意见并依职权上报上级部门。
(四)负责全市城乡地籍和不动产登记、林业、水务、海洋等自然资源的调查和确权登记的管理工作。执行和落实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
(五)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核算工作。编制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工作,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配合做好深化农垦改革工作。有序推行土地资产化和资本化。
(六)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和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施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组织指导全市农村宅基地和建设用地确权和登记。实施海洋综合管理,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开发活动。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制定全市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七)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构建全市高效统一的规划管理体系。开展全市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全市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的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开发边界和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围填海控制线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部门。负责市市编制、修订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规划的审查、报批等工作。 建立健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指导和管理全市城乡规划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含林地)、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八)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林业生态、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九)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确保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执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十)负责地质工作和矿产资源管理。负责地质调查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负责矿业权管理工作。监管地下水过量开采引发地面沉降的地质问题。负责矿业权管理。
(十一)负责监督实施全市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会同有关单位拟订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等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制定全市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落实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政策。
(十三)督促检查国土空间规划的执行情况。拟订自然资源和规划督察管理、协作和问责制度,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管控措施。调查违反国土空间规划的行为,提出纠正、处理意见,及时向上级单位报告规划管控重大风险和问题。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各乡镇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执法工作。
(十四)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有关林业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林业发展规划,落实推进林业改革发展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森林、湿地资源的保护利用管理。负责各类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全市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古树名木保护工作。组织实施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全市森林经营和林业产业发展。
(十五)负责对本系统及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监督检查,协同有关单位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六)执行国家森林防火的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森林防火条例》及有关法规的实施,负责落实省、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市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七)负责市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遗产、地质公园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划转的行政审批事项外自然资源、规划、林业和海洋领域的行政审批及前后置手续或环节工作。
(十九)承办市委(工委)、市政府(管委会)和上级单位交办的其他任务。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2.儋州市土地开发整理储备中心
3.儋州市自然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4.儋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5.儋州市黄泥沟国有土地管理中心
6.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所
7.儋州市森林植物检疫站
8.儋州林场
9.儋州鹿母湾林场
10.儋州市雅星林场
第二部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部门
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885.47万元。其中,收入总计14,885.4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9,739.11万元、上年结转741.5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4,404.78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14,885.47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23万元、 卫生健康支出456.73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24.39万元、城乡社区支出5,756.33万元,农林水支出2,280.5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320.1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81.05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80.7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96.73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各类规划编制经费、土地出让业务费、森林资源管护等项目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66.23万元,占4.45%;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56.73万元,占4.36%;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24.39万元,占3.10%;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351.55万元,占12.89%;农林水支出(类)2,280.57万元,占21.7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320.18万元,占50.76%;住房保障支出(类)281.05万元,占2.6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07.3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7.44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动。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53.6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3.72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动。
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2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0.06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保费提高,遗属人员生活困难补助实际发放数额减少。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65.5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4.6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动。
事业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72.5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34万元,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动。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5年预算数为318.6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5.6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动。
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00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选聘预算支出。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地(项)2025年预算数为16.8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1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上级资金。
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107.59万元,比上年增加38.3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森林资源管护、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上级资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351.55万元,比上年减少1,248.45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各类规划编制经费预算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97.65万元,比上年增加21.9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新录用失业人员以及社保基数等增加。
耕地建设与利用(项)2025年预算数为249.76万元,比上年增加137.58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耕地保护与管理专项、2023年度耕地“非粮化”突出问题专项整改复耕工作经费预算支出。
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2025年预算数为275.26万元,比上年增加34.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上级资金。
森林资源培育(项)2025年预算数为170.94万元,比上年增加170.9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儋州市油茶造林补贴项目上级资金。
森林资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133.24万元,比上年减少237.39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儋州市林长制工作经费、儋州市集体林木采伐技术服务、林业林业生态保护与修复专项预算支出。
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2025年预算数为656.14万元,比上年增加25.94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资源管护)、森林资源管护上级资金。
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2025年预算数为697.58万元,比上年增加550.22万元,主要是增加了森林防火项目经费、椰心叶甲寄生蜂生产项目经费、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经费等项目上级资金。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674.93万元,比上年减少95.85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压减一般性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418.5万元,比上年减少109.25万元,主要原因是综合工作经费,法律服务费功能分类调整。
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025年预算数为793.72万元,比上年增加206.0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各类图斑核查整改项目经费、自然资源管理与保护专项预算支出。
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项)2025年预算数为7.5万元,比上年减少225.3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出让采矿权前期工作费、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专项、儋州市南辰农场儋白高速废弃矿山修复工程采坑顶部加装水泥柱灌安全防护网项目预算支出。
海洋战略规划与预警监测(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3万元,比上年增加40.0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海洋经济运行监测与评估工作经费。
事业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1,328.00万元,比上年增加37.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经费。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1,057.50万元,比上年增加694.89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外业调查工作、海洋经济与海域动态管理与保护专项、农房报建测绘工作经费等预算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281.05万元,比上年增加5.13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调整等导致社保、公积金基数变动。
三、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788.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47.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职工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住房公积金、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生活补助等;
公用经费240.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四、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5.2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2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2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5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三公经费,计划接待10批100人。
(二)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接待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
五、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404.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8.53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资金预算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4,404.78万元,占1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3,430.0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29.7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了耕地“非粮化”整改复耕资金项目上级资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974.7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101.22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土地出让业务费、耕地占用税预算支出。
六、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收支总预算14,885.47万元。
七、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收入预算16,714.37万元,其中:上年结转741.59万元,占4.4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39.11万元,占58.27%;政府性基金收入4,404.78万元,占26.35%;其他收入1,828.90万元,占10.94%。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0.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各类规划编制经费、土地出让业务费、补充占用耕地开垦费等项目预算支出。
八、关于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2025年支出预算16,71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88.46万元,占28.65%;项目支出11,925.91万元,占71.35%。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60.2万元,主要是减少了各类规划编制经费、土地出让业务费、补充占用耕地开垦费等项目预算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本级)、各基层所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61.8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5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5年儋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14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0,480.70万元、政府性基金4,404.7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等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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