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29 14:10
儋州市十五届人大
六次会议文件(十六)
关于儋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和2020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0年1月7日在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上
儋州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儋州市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预算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重要一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七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七次全会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总要求,积极推动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全面深化财政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效能,严格执行市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保持了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的2019年预算草案以及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的调整预算,2019年全市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全市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60亿元,为预算的89.6%,下降3.2%。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2.54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9%;非税收入完成8.05亿元,占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1%。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28亿元(新增债券10.50亿元、置换债券1.78亿元)、省补助收入64.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58亿元、调入资金4,62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048万元,收入总计106.96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1.20亿元,为预算的110.0%,增长6.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3亿元、年终结余结转2.45亿元,支出总计106.96亿元。
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5.70亿元,为预算的23.9%,主要原因是受房地产调控土地出让金收入未完成年度预算。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26.26亿元(新增债券26亿元、置换债券0.26亿元)、省补助收入4,048万元和上年结余收入6.77亿元,收入总计39.13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07亿元,为预算的54.8%。加上债务还本支出2,712万元、调出资金4,629万元和年终结余10.33亿元,支出总计39.13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2.64亿元,减少5.2%。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4.5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3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0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71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54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6.05亿元,增长11.2%。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7.35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5.8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47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90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6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41亿元,滚存结余12.37亿元。
(二)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0.00亿元,为预算的89.3%。加上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2.28亿元、省补助收入64.54亿元、上年结余收入8.58亿元、调入资金4,629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883万元,收入总计106.05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87.09亿元,为预算的102.2%。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88亿元、上解上级支出1.43亿元、补助下级支出13.20亿元、年终结余结转2.45亿元,支出总计106.05亿元。
因镇级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即为市本级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三)2019年预算执行成效
2019年,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按照《预算法》和《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的指导意见》,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力推动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
1.落实减税降费促进产业升级发展。
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年累计减免税费约3.26亿元,其中深化增值税改革减税6,258万元,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8,238万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减税1,139万元,其他新出台减税3万元,其他税收减免1.12亿元,社保费减免0.55亿元。
支持产业升级发展。投入1.56亿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投入3,000万元,引进各类优秀人才;投入255万元,支持开展百日大招商活动,大力引进优质企业;投入6,000万元,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和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投入3,321万元,支持互联网产业和智慧化城市建设;投入1,641万元,支持旅游促销、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及旅游综合环境整治等项目。
2.支持三大攻坚战取得明显成效。
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2.74亿元,增长10%,落实扶贫资金保障责任,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其中,投入5.48亿元,用于新建或改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投入2.73亿元,支持实施教育扶贫工程,解决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投入1.68亿元,支持扶贫产业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投入1.44亿元,支持实施健康扶贫工程;投入5,382万元,支持实施综合保障性扶贫工程;投入4,840万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切实保障贫困户基本住房安全;投入1,926万元,支持实施生态扶贫工程;投入1,752万元,支持实施精神扶贫工程。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加强债务管理,坚持规范举债,确需融资的项目一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19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36.5亿元,用于支持城市更新、省运会体育场馆、城镇污水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持续做好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工作,督促各单位逐步化解隐性债务规模,按时完成2019年化债任务。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7.88亿元,支持我市城镇和农村污水治理;投入5,971万元,用于松涛水库、南茶水库等水源地保护、水污染防治等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投入1.49亿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等工作;投入4.03亿元,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运用PPP模式,加快推动儋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及飞灰固化物填埋场建设。
3.支持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加快推进。
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6.37亿元,实施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六大工程;投入2亿元,用于西部中心医院三期建设;投入1.5亿元,用于省运会体育场馆建设;投入1亿元,用于兰洋特色小镇建设;投入6,000万元,用于东二路、东三路、东华路、兴华路和雅拉河滨河公园建设;投入8亿元,实施那大镇王桐王龙城市更新项目;投入9亿元,用于省运会体育场馆、兰洋特色小镇建设等重点项目土地收储。
支持开展“一创两建”工作。投入1亿元,支持全市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建设国家卫生城市和建设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工作;投入6,369万元,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投入764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投入807万元,支持开展“两违”整治工作;创新建设运营模式,运用PPP模式推动那大城区公共厕所建设。
4.支持乡村振兴和社会民生持续改善。
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投入1.88亿元,实施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1.32亿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8,437万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8,038万元,实施农村厕所改造;投入3,000万元,用于热带高效农业发展;投入4,021万元,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投入3,071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农业资源保护监管;投入2,678万元,用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按时发放渔业油补、非洲猪瘟生猪扑杀补助等补贴6.82亿元。
支持教育和文体事业发展。投入15.34亿元,用于保障教师队伍各项薪酬待遇;投入2.53亿元,用于各中小学公用经费及办公运转经费,全面保障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转;投入2.22亿元,用于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国家标准化考点建设、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消防整改项目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标准化学校建设;投入6,774万元,改善学前教育幼儿园办园条件、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普惠性幼儿园;投入4,320万元,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和中职、高中免学费、学生助学金等各项普惠性学生资助政策;投入2,546万元,用于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训及各校班主任经费;投入3,421万元,举办海南儋州国际马拉松赛、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赛事;投入2,008万元,用于行政村文体活动室建设、公益性场馆免费开放、文明生态村及宣传文化室建设等,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支持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8.61亿元,企业人员平均月养老金从2,078元提高至2,203元;投入1.59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安排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5.74亿元,将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90元提高到520元;投入1.55亿元,用于低保、特困、流浪救助等困难群众救助支出;投入6,711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5元提高到69元;投入1,691万元,用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投入5.2亿元,支持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市人民医院(农垦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及设备购置等;投入1,029万元,用于海南西部殡仪中心和白马井敬老院等项目建设;投入1.01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491万元,用于国有垦区危房改造项目。
5.支持基层政权建设,促进各镇服务能力提升。
支持基层政权建设。全年市对镇转移支付17.44亿元(不含扶贫资金投入),较上年增长8.1%。其中,投入7,726万元,安排各镇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50万元及增加工作经费,鼓励各镇就地解决当地突出矛盾和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投入1.41亿元,给予各镇体制补助,同时对于年税收收入没有达到100万元的镇,按100万元/年补足,确保各镇政权正常运转;投入9,852万元,用于发放各镇两委村(社区)干部补贴、“星级”奖励补贴和自然村居民小组长工作补助,保障正常离任村干部待遇以及开展基层武装工作等支出。
支持公共安全和基层服务能力建设。投入8,359万元,用于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及儋州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投入5,302万元,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投入304万元,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以及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顾问,投入3,074万元,支持各镇开展环境卫生及“两违”拆除整治工作;投入9,655万元,完善各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各镇公共服务能力。
(四)落实人大决议和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审查我市2019年预算草案和2018年度决算草案时提出了许多宝贵意见,我们对此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制度,按规定将超过当年收入30%的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3,190万元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调入超过2019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5%部分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871万元。二是贯彻落实中央过“紧日子”思想,按10%比例压减一般性支出预算,全年共压减资金1,356万元。三是加强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时批复下达预算,及时拨付资金,抓好重点项目支出特别是债券资金支出通报工作,对支出进度缓慢的单位提请市政府进行督办。按时做好结余指标收回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全年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78亿元,统筹用于民生、扶贫、重大基建等急需的项目支出,有效解决资金闲置问题。四是实施全面预算绩效管理。对全市415个预算项目进行预算绩效目标设置和项目绩效运行跟踪,涉及项目金额约27亿元;对民生和重大项目实施重点绩效评价,涉及项目金额约3亿元。开展预算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我市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获全省三等奖,并得到省级财政资金奖励1,000万元。五是加强债务风险防控,不断调整和优化投资结构,支持产业发展。积极向省财政厅申请发行专项债券,投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园区带动产业发展。六是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2019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提出建议和提案324件,建议和提案内容翔实,针对性强,充分表明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市财政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强化督办跟踪,提高办理质量,市财政共投入资金3,000万元,落实南丰镇陶江村委会3条村道路硬化、雅星镇富克地区农村安全饮水项目等17件建议和提案。
2019年,受减税降费政策和房地产调控影响,全市地方财政收入形势异常严峻。市财政部门积极主动作为,通过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和增加地方政府债券发行规模,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财政资金101.74亿元,比上年增长13.1%,较好保障了全市“三保”和市委市政府重点支出,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但同时也应清醒看到,当前财政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主要是:财政收入增长基础不稳,支出刚性不减;部分预算单位预算执行基础工作不扎实,支出进度较慢,造成财政资金闲置浪费;预算分配存在薄弱环节,部分预算单位重分配轻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高度重视,将下大力气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2020年预算草案
2020年是“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打赢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之年,也是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开局之年,做好2020年预算编制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根据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20年工作部署安排,我们编制了2020年预算草案。
(一)2020年财政收支形势分析
财政收入方面。2020年,我市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推进西部中心城市建设,将为全市经济发展带来强大动力。同时,由于产业转型升级、自贸区(港)政策效益发挥还需一个过程,房地产调控、全面实施减税降费政策等减收因素依然存在,预计2020年财政收入增长压力将会更大。
财政支出方面。各领域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打赢三大攻坚战、全力打造“五大中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大基本民生领域投入力度、加快城市更新、推进“一创两建”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增强基层公共服务能力等,都需要重点保障。
综合分析,2020年财政收支平衡压力较为突出,必须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切实增强忧患意识,提高风险防控能力,平衡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进一步加强政策和资金统筹,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和着力保障重点支出的同时,保持财政可持续发展。
(二)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和主要措施
2020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和四中全会、省委七届历次全会和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落实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要求,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支持重点领域和项目。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围绕高质高效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的目标,积极筹措资金保障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我市各项决策部署。
遵循上述指导思想,2020年预算编制着重把握好六个方面:一是按照“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合理确定2020年地方财政收入目标。统筹好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单位实有账户、地方政府债券等各类资金,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加强资金有效供给。编制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发挥跨年度预算平衡作用。二是继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促进实体经济发展。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改善营商环境。三是增加重点领域投入,提高支出精准度。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突出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普惠性,继续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的投入。四是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厉行勤俭节约,把钱花在刀刃上。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的基础上,除重点和刚性支出外,其他经常性项目在2019年预算基础上统一压减10%,“三公”经费压减3%,取消低效无效支出,清理收回长期沉淀资金。五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效益。将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结果、预算执行进度、国库集中支付存量资金、争取上级专项资金等四项因素挂钩,所有项目都要设定绩效目标,将专项资金(补助给企业或个人以及补助下级政府的资金)连同政府预算草案一并按程序提交市人民代表大会审议,由人大代表对部门的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进行审议。六是防范债务风险,增强财政可持续性。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妥善化解政府性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规模,支持重大在建项目建设和补短板,更好发挥债券资金对推进在建项目建设、化解隐性债务风险等一举多得的政策效应。
(三)2020年全市预算总量和结构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24亿元,增长8%;加上省补助收入4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9亿元后,收入总计78.49亿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3.00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9亿元、年终结余结转500万元后,支出总计78.49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53亿元,加上上年结余收入10.33亿元后,收入总计34.86亿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34.44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100万元、年终结余100万元后,支出总计34.86亿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1.17亿元,增长26%。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1.33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23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38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4.82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5.96亿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7.73亿元,增长5%。主要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8.79亿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6.02亿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59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4.74亿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5.7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3.44亿元,滚存结余15.81亿元。
(四)2020年市本级预算总量和结构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60亿元,加上省补助收入41.3亿元、上年结余收入2.45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2.49亿元、下级上解收入1,871万元后,收入总计78.03亿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6.56亿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40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39亿元、补助下级支出6亿元、年终结余结转400万元后,支出总计78.03亿元。
因镇级未编制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量和结构即为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量和结构。
(五)全市主要支出安排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儋州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链路租用、后台建设等费用1,085.8万元,协警业务费1,047万元,扫黑反诈专干人员工资社保及业务经费573万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费550万元,技侦支队装备购置和系统建设项目450万元,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新型违法骗犯罪专项行动经费278万元。
2.教育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各校生均公用经费和办公运转经费1.175亿元,班主任经费1,500万元,一中、二中合作办学经费1,321万元,全市中小学生安全应急演练经费540万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450万元,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450万元,引进优秀校长、骨干教师安家费、考核费362万元,教师节表彰费用150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环海南国际公路自行车赛、海南儋州国际马拉松赛等重大赛事扶持补助资金1,261万元,举办和参加第二届中国农民丰收节、海南(儋州)雪茄文化旅游节等节庆赛事、文化演出资金830万元,旅游促销经费500万元,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300万元,北部湾(海南儋州)旅游美食博览会经费300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企业养老保险缺口补助资金2亿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资金2亿元,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本级财政补助3,45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缺口补助3,000万元,机关事业丧葬抚恤补助支出2,475万元,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2,03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住房物业管理补贴1,440万元,城镇居民医疗市级财政补助资金1,210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新农合财政补助资金3,696万元,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补助1,200万元,上海九院驻派专家费用912万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886.58万元,院士工作站工作经费700万元,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示范建设项目经费300万元,DRG付费国家试点项目建设工作经费300万元。
6.节能环保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公益林护绿员选聘项目988万元,商品林护绿员选聘项目976万元,老旧车淘汰补贴资金500万元,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412.25万元,各镇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项目运营费147.6万元,创建国家生态建设文明示范市工作100万元,空间生态环境评价暨“三线一单”编制、平台建设等工作经费50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各镇、农(林)场、园区道路清扫保洁及垃圾收运项目1.39亿元,那大城区及16个居部环境卫生社会化服务运营服务费9,636万元,生活垃圾处理经费3,668万元,公共厕所运行维护经费1,650万元,建筑垃圾清运处置费250万元。
8.农林水支出方面。主要项目安排:乡村振兴经费6,000万元,扶贫开发项目建设5,550万元,农村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500万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300万元,水利工作专项经费25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经费230万元,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经费200万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100万元。
9.预备费7,500万元。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突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占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
10.其他重点支出安排情况。预留全市项目建设资金6.8亿元,用于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支出,结合项目推进情况,按照轻重缓急安排支出。安排农垦分离办社会职能经费8,488万元,为民办实事项目资金6,000万元,其中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预留经费3,000万元。安排部门调节资金1亿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欠款资金5,000万元,中央和省项目配套资金3,000万元,国防建设经费780万元。
以上具体项目金额不含上级专款,目前省财政提前下达我市2020年专款资金2.6亿元,2020年预算执行中将会继续下达。因此,2020年预算执行中,以上具体项目金额还会有较多增加。
(六)市对镇转移支付情况
2020年市对镇转移支付资金6亿元。主要包括:安排各镇体制补助资金1.37亿元、每个镇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50万元,各镇人居环境改善经费2,187万元,发放村居两委干部及村民小组长、村级计生员工资补贴、星级两委干部补贴等6,680万元,扶贫驻村工作人员待遇保障及镇级扶贫经费3,598.83万元,农垦并场队退场历史遗留问题补助资金1,800万元,各镇乡村振兴工作队工作经费1,150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含为民办实事资金)1,498万元,监督委员会干部补贴949.96万元,各镇计生工作相关经费856万元,各镇农村“三资”代理服务中心人员及工作经费298万元,回引外出人才到村任职生活补贴及“星级”补贴1,173万元,各镇扶持壮大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880万元。
(七)2020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
1.积极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2020年我市到期债务本息11.12亿元,其中财政预算安排还本付息资金5.12亿元(含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4,499万元,其他到期偿还债务本金2,264万元,债务利息4.36亿元,债务发行费用900万元),剩余到期债务还本支出6亿元计划列入2020年再融资债券安排。
2.政府债务管理和遏制隐性债务情况。坚决落实好现有政府债务管理政策,做到“开前门、堵后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额度,做好土地储备、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收益平衡方案,创新项目收益平衡专项债券品种,把政府专项债券的风险严格控制在项目收益内,保障政府专项债券还本付息的资金来源。同时,落实政府隐性债务逐月统计监测机制,严格遏制政府隐性债务增量,督促各单位落实存量政府隐性债务化解计划。
三、完成2020年财政预算任务的主要措施
2020年财政经济发展任务重、压力大。市财政部门将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依法监督和市政协的关心支持下,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继续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绩效,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预算目标实现。
(一)强化预算管理。牢固树立预算法治意识,全面落实预算法,加大预算决算公开力度,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和监督,硬化预算约束,依法进行预算调整。坚持过紧日子,严格执行压减一般性支出的政策,量力而行、精打细算,加强民生政策提标扩面和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完善国库集中支付运行机制,健全财政资金动态监控体系,保障预算单位财政资金使用安全。加强暂存款管理,严格规范暂付款的范围、期限和审批程序,严控增量、消化存量。
(二)加强预算执行。继续贯彻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同时,强化收入征管,多渠道扩大资金来源。一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培育税源,做大做强实体经济,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经济总量。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和非税征收部门的沟通和合作,支持税务部门依法征管,及时清欠税款,在坚持贯彻落实减税降费的前提下,做到应收尽收,保证收入实现预算目标。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出需求,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三)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逐步将绩效管理涵盖所有财政资金,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进一步强化绩效目标管理,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加强绩效目标执行动态监控。进一步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全面实施政府、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将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收支预算全面纳入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部门和单位整体绩效水平。试点推进政府投资项目预算评审,控制项目建设成本。强化绩效管理责任,建立健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激励约束机制,与预算安排挂钩,低效无效支出一律削减。稳步推进重大政策和项目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向同级人大报告,并随同预算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控债务增量,将政府性债务全口径纳入预算管理,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持续统计监测政府隐性债务变化情况,按照制定的化解方案妥善处置存量隐性债务。通过盘活存量资金、压减一般性支出等措施筹集资金,优先用于偿还政府债务,消化存量债务。积极探索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项目发行专项债券进行融资,并科学合理安排专项债券使用范围,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各年度均实现收支平衡,不发生任何风险。进一步规范我市 PPP 模式的推广及运用,切实加强源头管控,重点做好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硬化绩效责任约束、信息公开等工作,加强财政支出责任动态监测,促进 PPP 模式行稳致远。
(五)支持和配合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等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人大依法开展预算审查,完善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提高支出预算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算的决议。加大审计问题整改力度,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完善服务代表委员工作,加强日常沟通交流,积极配合人大调研,提高建议提案办理质量,全力支持解决代表委员关注问题。
(六)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一切事业,严禁铺张浪费、大手大脚花钱。坚决查处各种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进一步深化财政内控工作,加强内控执行,着力构建覆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使用全流程的内控机制。
各位代表,做好2020年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虚心听取市政协的意见和建议,迎难而上、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预算各项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为高质高效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区(港)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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