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儋州市直机关直属工作委员会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直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九、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市直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市直工委概况
一、 主要职能
我委的主要职能为:贯彻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市直属单位党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拟定并组织实施市直单位党建工作计划。指导市直属单位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建设,做好党组织的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等。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我委作为一级预算部门,部门预算单位委本级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直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1-9表)
第三部分 市直工委2018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直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809510.4元。其中,收入总计1809510.4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809510.4元;支出总计18095104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30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8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152元,住房保障支出78098.4元。
二、关于市直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市直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809510.4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0000元增加主要的原因是专项党建经费和综合工作经费比去年有所增加,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30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8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152元,住房保障支出78098.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3080元,占83.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80元,占6.8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152元,占5.20%;住房保障支出78098.4元,占4.3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党委办公厅)(项)2018年预算数为80608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5848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党委办公厅)(项)2018年预算数为7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000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工会经费7000元。
3.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党委办公厅)(项)2018年预算数为200000元,与上年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0000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0000元,主要原因是专项党建工作经费比去年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2418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070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后养老保险缴费相应增加。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9070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24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后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65082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0686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后公务员医疗补助相应增加。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78098.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550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增加后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三、关于市直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1102510.4元,其中:
人员经费944312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47881.6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4180元、行政单位医疗29070元、公务员医疗补助65082元、住房公积金78098.4元。
公用经费158198.4元,其中行政运行158198.4元。
四、市直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0.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0.5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4万元,与上年持平。
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关于市直工委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市直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经费拨款收入1809510.4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13080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4180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4152元、住房保障支出78098.4元。市直工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1809510.4元。
六、关于市直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1809510.4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809510.4元,占100%。
七、关于市直工委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直工委2018年支出预算1809510.4元,其中:基本支出1102510.4元,占61%;项目支出707000元,占39%。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市直工委本级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58198.4元。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市直工委本级单位共有车辆1辆。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市直工委3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700000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市直工委本级无政府采购预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经费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安排给单位,且不与单位征收任务挂钩的资金。
二、非税收入:指除税收以外,由人民政府、其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行使政府权力,利用政府信誉、国有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资金。
三、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并经国务院或财政部批准,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政府性基金,以及参照政府性基金管理或纳入基金预算、具有特定用途的财政资金。
四、专项收入:是指根据特定需要由国务院批准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批准,设置、征集和纳入预算管理、有专项用途的收入。
五、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
六、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国库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七、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指按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八、罚没收入:指执法机关依法收缴的罚款(罚金)、没收款、赃物的变价款收入。
九、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指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即一级企业)上交的国有资本收益。
十、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费而取得的收入。
十一、单位自有资金:除财政部门安排和单位征收、收取的资金外,单位自身获得的资金。
十二、收回存量资金:指财政部门从按规定收回的存量资金中安排给单位使用的财政性资金。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四、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机关工委).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