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10-11
附件1
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二部分 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海南省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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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一、部门职责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主管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行政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定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
(二)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指导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组织实施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拟定人才配置实施办法,协调指导全市劳动力流动;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并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管理服务工作。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就业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鉴定,组织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负责中级以下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和发放工作;负责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就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机构的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台港澳人员内地就业许可审批。
(四)推行公务员制度,贯彻执行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组织实施公务员制度;承办市政府的人事任免事项。
(五)管理全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和正常增资政策;检查监督企业落实有关工资政策;负责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退休和退职的审批,负责特殊工种和因病或非因工伤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企业职工提前退休审批;负责全市统筹区域内从业人员劳动能力鉴定。
(六)负责全市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和专家选拨工作;负责职称制度改革,管理和指导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评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和继续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引进优秀人才工作;制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
(七)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制度,综合管理城镇、农村社会保险工作,组织实施城镇从业人员养老、失业、工伤、医疗、生育保险和城镇居民医疗以及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检查工作;管理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制定全市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八)负责贯彻执行调整劳动关系的政策、法规;综合管理全市劳动用工,行使劳动保障监察职权;指导企业全面实行全员劳动合同制和负责劳动合同制的备案管理工作;做好人事争议和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九)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劳动模范评选工作。
(十)负责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统计、信息工作,发布统计信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预测报告。
(十一)负责军队转业军官和随军家属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企业军转干部的综合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法规、规章的监督检查,对其发展规划、计划进行指导协调。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本级
2. 儋州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儋州市就业服务中心、儋州市劳动监察支队、儋州市小额贷款担保中心。
第二部分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2)。
十、资产负债决算公开简表(见正文附件2)。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收、支总计68710.3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046.71万元,增长17.12%。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0040.53万元,其他收入增加6.18万元。二、基本支出增加5752.7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159.6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12.31万元,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12.31万元,主要原因是银行相关手续费用。年初结转结余1181.7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余中是行政事业类项目,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1382.44万元,下降116.98%,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类项目。结余分配0.02万元,主要是转到事业资金,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增加减少10.43万元,下降52150.00%。主要原因是银行利息。年末结转结余107.73万元,主要是单位基本户的资金,包括企业薪酬调查和历年累积下来经费等,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855.23万元,下降793.86%。主要原因其他业务量增加和补缴各项费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67,516.3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464.79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万元,占/%;事业收入/万元,占/%;经营收入/万元,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万元,占/%;其他收入51.51万元,占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68,602.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25.56万元,占13.74%;项目支出59177.03万元,占86.26%;上缴上级支出/万元,占/%;经营支出/万元,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X万元,占/%。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68605.16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0022.71万元,增长17.11%。主要原因:一是教育支出、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支出比2017年增加,二是增加开展各专项工作的次数。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140.37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40.37万元,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1387.95万元,下降121.71%。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87.95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54.2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10.8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43.44万元,较2017年度年初决算数减少867.30万元,下降1597.53%。主要原因是主要是基本支出结转减少4.64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减少862.6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12.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7%。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676.09万元,增长20.54%,主要原因:是一是社会保险、住房保障支出比2017年增加,二是增加开展各专项工作的次数。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512.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92万元,占0.02%;教育支出67.68万元,占0.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609.25万元,占73.8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857.32万元,占24.60%;农林水支出864.06万元,占1.26%;住房保障支出103.36万元,占0.15%。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29.06万元,支出决算为68512.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6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信息事务支出减少5.88万元。
(2)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2.00万元,支出决算为67.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2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培训支出减少64.32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劳动保障监察(项) 、综合业务管理(项)、就业管理事务(项) 、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信息化建设(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项) 、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 ;行政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要老保险基金补助(项) 、死亡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 、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 ;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3036.45万元,支出决算为50609.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388.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减少221.67万元;二是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减少9747.99万元;三是就业补助支出增加3055.94万元;四是死亡抚恤支出增加8.06万元;五是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增加24742.82万元;六是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239.66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 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084.18万元,支出决算为16857.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546.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增加35.14万元;二是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支出增加13738.00万元。
(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其他普惠金融发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58.00万元,支出决算为86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 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增加5.56万元;二是扶贫支出增加0.50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01.64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1.72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5.6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226.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59.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26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较2017年度减少786.08万元,下降2054.57%。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减少786.08万元。
(二)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6万元,较2017年度减少786.08万元,下降2054.57%。
(三)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38.26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02万元,支出决算为31.97万元,完成预算的37.17%,主要原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5.93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3.47万元,完成预算的33.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17.13%。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按八项规定进行公务用车;二是按八项规定进行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93万元,占18.5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23.47万元,占73.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57万元,占8.0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5.93万元。全年安排培训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1人次。开支内容包括:培训费和交通费等。培训费支出4.83万元。主要用于培训费。
交通费1.10万元主要用于交通费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增加0.25万元,增长4.40%。主要原因是培训费增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23.4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4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16.24万元,下降69.1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7万元,其中: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度减少0.72万元,下降28.0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国内接待费支出2.5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2批次,接待208人次;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承担与上级业务相关的接待任务;承担上级及省内(外)相关部门项目考察、交流、调研等接待任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占0.00%。
十、资产负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末部门资产总计1,456.27万元,负债总计181.36万元,净资产总计1,274.91万元,国有资产总量1,274.91万元。
十一、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自评项目12个,共涉及资金22624.0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共组织对“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12个项目进行了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624.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22624.0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该项目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共解决72174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发放,156805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财政补贴,为41677人特殊贫困人员代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为133人特殊贫困人员代补缴历年拖欠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 确保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社保扶贫政策落实,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2018年,该项目通过政府投入,共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提供35115人次(其中:住院16018人次,门诊19097人次)医疗保健服务,确保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医疗待遇政策落实,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城乡居民基础性养老金本级财政补助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认识不到位,普遍选择低调档次缴费或到龄后一次性补缴养老费,造成养老待遇较低;二是虽然每年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两次,但在认证空盲期死亡的待遇领取人员没有及时上报,存在多领、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今后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宣传力度,发动城乡居民长缴、多缴养老费,以提高养老金水平。加强待遇领取人员每月零报告制度,杜绝死亡多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财政本级补贴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城乡居民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认识不到位,普遍选择低调档次缴费或到龄后一次性补缴养老费,造成养老待遇较低;二是虽然每年养老待遇资格认证两次,但在认证空盲期死亡的待遇领取人员没有及时上报,存在多领、冒领养老金的现象发生。
下一步改进措施: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今后加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宣传力度,发动城乡居民长缴、多缴养老费,以提高养老金水平。加强待遇领取人员每月零报告制度,杜绝死亡多领养老金现象发生。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就诊人次占比大,增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的支出压力。二是个别医疗机构存在过度治疗、过度检查情况,造成浪费支出。三是极个别医疗机构有小病大治、开大处方情况,增加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浪费支出。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利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整合的契机,建立健全分级诊疗制度,规范逐级转诊机制,形成“小病不出镇、大病不出市”医治氛围。二是安排合理的年度预算,开发智能监管的系统,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化建设,逐步铺开智能监管。三是安排合理的年度预算,开发配套的支付平台,支持付费方式改革,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的实际,针对性地开展按病种付费、DRGs支付模式、按床日付费等支付方式,以保障医疗费用准确支出的需求。
(三)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情况(如有)。
无此项内容
(四)其他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如有)。
无此项内容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159.52万元,比2017年度增加43.31万元,增长37.27%。主要原因是:邮电费增加12.03万元; 其他交通费用增加23.85万元;甚他费用增加7.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儋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辆、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辆、其他用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本部门占用房屋面积561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3330平方米,业务用房50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500平方米。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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