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9-18 17:32
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2018年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
——2019年9月5日在儋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
儋州市财政局局长 黎桂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8年市本级财政决算报告和决算草案情况,请予审查。
一、2018年儋州市及市本级财政收支决算情况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依法监督和市政协大力支持下,在省财政厅的关心指导下,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4.13”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七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总要求,积极推动海南西部中心城市建设,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经济运行稳中向好态势持续发展。在此基础上,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全市及市本级决算情况总体较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财政总决算收支及平衡情况
1.全市和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2,816万元,同口径增长(下同)10.5%,完成年度预算的100.5%。加上省补助收入760,747万元、上年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结余结转收入112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2,19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02,241万元、调入资金8,746万元(其中从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8,708万元,从其他资金调入38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84万元,收入合计1,116,442万元。全年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2,253万元,完成预算(指调整预算数,下同)的91.8%,比上年同期增长26.5%。加上上解省支出22,651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1,16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4,606万元后,支出总量为1,030,674万元。收支总量相抵,结余结转85,768万元。
图
表1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7,167万元,加上省补助收入760,747万元、下级上解收入719万元、上年结余结转收入22,196万元、待偿债置换一般债券上年结余112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02,241万元、调入资金8,746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84万元,收入合计1,111,512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8,804万元,加上上解省支出22,651万元、补助乡镇支出122,277万元、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金31,164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48万元,支出合计1,025,744万元。收支相抵,结余结转85,768万元。
在国务院“减税降费”和全省房地产限购政策力度持续加强的大背景下,全市财政收入增长超出预期,是我市经济持续稳中向好和经济效益提升的综合反映。从收入决算具体情况看,税收收入125,224万元,为预算的100.1%;非税收入87,592万元,为预算的101.1%。税收收入中,增值税46,590万元,为预算的90.5%;城市维护建设税7,869万元,为预算的95.4%;企业所得税15,947万元,为预算的208.4%,主要是2017年我市房地产业发展形势较好,房屋销售量价齐升,税收收入的滞后效应延续到今年;个人所得税6,026万元,为预算的122.5%,主要是居民收入增长较快。受我市上年房地产销售异常火爆影响,房产税2,999万元,为预算的102.7%;城镇土地使用税16,305万元,为预算的104.7%;土地增值税14,055万元,为预算的69.5%。
从支出决算具体情况看,2018年各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部分支出科目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主要是预算执行中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调整支出结构,重点保障了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支出项目中:教育支出195,274万元,为预算的94.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3,375万元,为预算的96.7%;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12,870万元,为预算的83.9%;城乡社区支出102,006万元,为预算的91.4%;农林水支出160,068万元,为预算的87.7%。
2018年,儋州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306万元(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安排的经费),比预算数减少1,851万元,较主要是全市各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过紧日子的要求,从严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以及受客观因素影响,部分因公出国(境)、接待任务未实施,公务用车支出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65万元,减少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40万元,减少1,561万元;公务接待费702万元,减少231万元。
2.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周转金规模及使用情况
2018年初,儋州市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115,025万元。2018年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584万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2018年底将当年超收收入和净结余资金24,606万元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初,儋州市预算周转金余额65万元,2018年未安排支出,也未补充设置,年底全部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2018年末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0,112万元。
图表 2 上级补助收入逐年增长
3
.财政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760,747万元,增长52.7%。其中:返还性收入21,75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等;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566,750万元,增长54.3%;专项转移支付收入172,246万元,增长57.5%。
4.一般政府债券举借和偿还情况
2018年全市年初一般政府债务余额425,925万元,当年一般政府债务(转贷)收入102,241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6,000万元,置换债券26,241万元),一般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1,164万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债务本金1,301万元,年末一般政府债务余额495,701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
1.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41,115万元,同比下降52.1%,完成年度预算的30.1%,加上省补助收入2,751万元、上年结余收入24,56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5,000万元,收入合计143,427万元。全市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67,005万元,同比下降63.3%,完成年度预算50.7%,加上调出资金8,708万元,支出合计75,713万元。收支相抵,年终结余67,714万元。(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是市本级的,因此这里不再重述)。
图表3 近5年地方政府性基金收支情况
2.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上级补助收入2,751万元,下降70.7%,主要是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政府性基金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琼财预〔2016〕2014号)要求,本年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入转列一般公共预算管理。
3.专项政府债券举借和偿还情况
2018年初专项政府债券余额259,317万元,当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75,000万元(其中新增债券75,000万元,置换债券0万元),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年末专项政府债券余额为334,317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决算
2018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入373,700万元,同比增长27.9%。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支出332,300万元,同比增长19.1%。本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41,400万元,年末滚存结余158,424万元。
(四)部门收支决算
2018年,我市财政经济运行保持“稳中向好”态势,全市部门收入(不含上年结转和结余,下同)达到1,221,436万元,增长11.6%。其中,全市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95,181万元,较上年增长7.6%,占部门收入的比重达到81.5%。上年结余149,671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5,663万元。全市部门总支出1,144,9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2,270万元,占33.39%;项目支出762,378万元,占66.59%;经营支出256万元,占0.02%。全市部门总收入和部门总支出相抵后结余231,866元,减去结余分配2,362万元,年末结余229,504万元。
图表 4 部门收入与财政支出增幅情况
二、2018年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成效
(一)加大组织收入力度,促进财政收入稳步增长
2018年,在全省出台全域限购等严格的房地产调控措施的情况下,全市各征收部门密切跟踪经济形势,深入挖掘税源和积极培育新税源,依法组织财政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圆满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任务。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5%,比年初预期目标高0.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增长10.1%,非税收入增长11.2%。
(二)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加大对儋州发展建设的支持力度
2018年,财政部门主动汇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儋州发展建设。共争取到上级财政资金89.94亿元,增长29%。其中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15.1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增长22%;财力性补助资金36.17亿元,增长37%,主要有均衡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11.92亿元、结算补助收入7.65亿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4.23亿元、体制补助收入2.9亿元,全力保障我市建设海南西部中心城市资金需求。争取到财政部下达支持我省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综合财力补助资金6亿元,支持我市省运会体育场馆、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工程、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建设。
(三)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支持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投入9.4亿元,实施交通扶贫农村公路六大工程;投入3.11亿元,用于雅拉河大道及其路网工程、粤海铁路儋州站站前配套工程、雅拉西路、文化北路雨水整治项目等市政路网建设;投入1亿元,用于省运会体育场馆建设;投入3.7亿元,用于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工程和市人民医院(农垦医院)住院大楼建设及设备购置;投入6亿元,用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建设;投入9亿元,实施那大番园棚户区(城中村、旧城区)改造;投入14.7亿元,用于重点项目土地收储。
支持开展“一创两建”工作。投入1亿元,支持全市开展“一创两建”工作;投入2.08亿元,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景观;投入3,000万元,用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投入1,984万元,支持开展“两违”整治工作;投入385万元,实施农村改厕。
支持重点产业发展。投入4,499万元,支持热带特色高效农业发展;投入3,176万元,支持旅游促销、文化旅游提升工程及旅游综合环境整治等项目;投入1,896万元,支持互联网产业和智慧化城市建设。
支持招商引资和人才引进。投入570万元,支持开展百日大招商活动,促进我市与多家企业签订项目框架协议;投入人才引进专项资金3,000万元,确保人才引进政策实施生效。
(四)全力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污染防治、防风险等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脱贫攻坚战。全年共投入扶贫资金10.53亿元,增长14%,落实扶贫资金保障责任,促进贫困地区发展。其中:投入2.45亿元,用于7个贫困村环境整治及整村提升,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环境;投入1.79亿元,支持乡镇扶贫产业发展,促进贫困户稳定增收;投入1.76亿元,支持农村危房改造;投入4,687万元,支持教育扶贫;投入5,417万元,保障扶贫工作经费;投入1,358万元,给予护林员、护绿员补助;投入2,741万元,用于贫困户医疗保障、贫困人口医疗兜底及其他社保扶贫;投入808万元,给予就业特设岗位补助;投入700万元,给予贫困残疾人家庭脱贫补贴;投入650万元,用于开展扶贫培训。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5.02亿元,支持我市城镇和农村污水治理,以及节能技术、循环经济和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投入2.67亿元,用于垃圾无害化处理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投入4,442万元,用于松涛水库环境整治、水污染防治等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投入5,075万元,用于大气污染防治、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林区生态修复和湿地保护等工作。投入3,191万元,用于开展水质、空气等环境监测工作。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主动化解闲置债务资金2.99亿元;全年置换债券资金6,841万元,基本完成政府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等方式消化预拨款12.34亿元,降低财政运行风险;加强债务管理,坚决制止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坚守政府债务限额底线,坚持规范举债,确需融资的项目一律发行地方政府债券。
(五)全力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补齐社会事业发展短板
保工资保运转,提高干部职工工资待遇。2018年全市基本支出26.17亿元,比2017年增加5.15亿元。投入3.55亿元,发放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年终一次性绩效考核奖励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年终一次性生活补贴;投入2,418万元,落实财政供养人员基本工资人均提标300元增资政策;投入1,995万元,发放公务交通补贴,逐步推进公务车改革工作。
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投入2.23亿元,实施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卫生整治,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投入5,191万元,用于发放各项惠农补贴;投入2,104万元,用于推进高系14号海头地瓜种植、儋州市黄皮种植、儋州香芋苗示范推广扶贫项目等农业品牌建设;投入1,174万元,用于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加强农业资源保护监管;投入7,344万元,加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及推进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9,188万元,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投入2亿元,成立儋州市乡投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打造乡村振兴投资开发平台,带动农业农村发展;投入335万元,开展文化下乡、宣传等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支持公共安全建设。投入1亿元,实施儋州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建设;投入5,000万元,用于市、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及儋州市综合视频监控系统建设;投入1,822万元,开展“禁毒三年大会战”、扫黑除恶、打击治理电信诈骗等专项行动;投入191万元,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以及为村(居)委会提供法律顾问。
支持教育和文体事业发展。投入16.6亿元,用于改善学前教育幼儿园办园条件、奖补普惠性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落实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农村教师生活补助、各项普惠性学生资助政策,保障教师队伍各项薪酬待遇、各中小学公用经费及办公运转经费,全面保障教育系统的正常运转;投入5,873万元,用于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投入836万元,用于落实中职免学费、学生奖助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等政策;投入3,638万元,用于行政村文体活动室建设、公益性场馆免费开放、文明生态村宣传文化室建设等,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投入2,624万元,支持海南儋州国际马拉松赛、环海南岛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等赛事举办。
支持社会保障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足额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19.1亿元,企业人员平均月养老金从1,953元提高至2,078元;投入1.43亿元,确保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按时发放;安排新农合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4.73亿元,将财政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450元提高到490元;投入1.18亿元,用于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支出;投入2,697万元,给予残疾人护理和生活困难补贴;投入4,946万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从每人每年50元提高到55元;投入1.65亿元,支持海南西部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农垦医院)建设及设备购置。
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1.8亿元,支持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入685万元,支持全市703户(一般户)农村危房改造。
(六)支持基层政权正常运转,提高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
2018年,市对乡镇转移支付16.13亿元(不含扶贫资金投入)。投入1.41亿元,安排每个乡镇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450万元及增加工作经费,鼓励乡镇就地解决当地突出矛盾和急需的基础设施建设问题;投入432万元,对于年税收收入没有达到100万元的乡镇,按100万元/年补足,确保乡镇政权正常运转;投入6,386万元,支持乡镇环境卫生工作;投入3,833万元,提高村级党组织和基层政权运转能力,将行政村工作经费由每年3万元提高至5万元、社区工作经费由每年5万元提高至8万元、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工作经费(含为民办实事工作经费)由每个城区社区5万元提高至10万元、每个非城区社区5万元提高至6万元;投入8.07亿元,支持乡镇开展土地征收工作;投入783万元,用于支持各乡镇特色产业的前期规划等,鼓励各乡镇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
(七)继续深化财政改革,提升财政管理水平
2018年财政部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努力推进各项财政改革。一是调整完善市与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进一步规范市与镇财政分配关系,增强市级财政宏观调控能力,同时充分照顾乡镇既得利益,形成乡镇自求平衡的内在约束机制。二是完善预决算管理制度,努力提高预算和决算编制水平,2017年度我市财政总决算和部门决算工作分别获全省三等奖,旬月报、预算执行分析工作获全省二等奖。三是稳步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8年全市通过国库集中支付系统支付资金61.55亿元,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四是深化惠民资金“一卡通”发放改革,全市基础信息采集累计完成34.4万人,累计发折(卡)32.7万张,累计发放补贴资金24.07亿元,补贴对象373万人次。五是加快推进公务卡改革,目前我市实施公务卡改革单位301家,累计开卡人数5,403人。六是开展电子支付改革,目前全市已有420家预算单位实行电子支付管理,取消纸质凭证流转,缩短资金支付周期,提高财政资金支付效率。七是开展财政资金动态监控改革。财政资金动态监控系统于2017年5月9日正式上线运行,2018年财政资金支付红灯预警业务累计963笔,资金共计46.58亿元,涉及103家预算单位,增强财政资金使用透明度和规范性。八是完成权责发生制政府财务报告试点工作,全年共完成266个单位财政报告编制工作。九是依法推进预决算公开制度,2018年全市66个预算部门在网上相应公开2018年部门预算、2017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
(八)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2018年,我市政府债务余额83亿元,低于省财政厅下达我市限额83.62亿元,债务风险总体安全可控。
1.推动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应急预案的通知》(琼府办〔2016〕321号)和《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琼府函〔2017〕175号)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儋州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与应急处置预案》和《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政府长期支出责任归口管理监管机制的通知》,完善政府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风险应急处置等“闭环式”管理体制。主动通过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置换债券资金等方式化解存量债务,降低债务风险。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要求,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按照“开前门、堵后门”的政府融资要求,严控政府债务规模,下大力气整改不规范的政府融资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地方债务增长。实施全面债务风险防控,确保我市综合债务率不高于100%警戒线。
2.坚决遏制隐性债务。落实《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人民银行 银监会关于制止地方政府违法违规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2〕463号)等规定,研究清理全市不规范的融资担保及政府购买服务行为,并提出具体的整改措施。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8〕27号)文件精神,按照省财政厅工作要求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儋州市政府隐性债务摸底及化解工作,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要求,持续做好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工作,按月统计隐性债务规模,积极督促各单位按照其制定的化债方案逐步化解隐性债务规模。
三、落实市人大预决算决议有关情况
2018年,我们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落实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财政在城市发展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认真研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改进预算管理,细化和完善决算报送内容,发挥绩效评价作用,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同时认真做好审计整改,不断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一)落实积极财政政策,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不断优化支出结构,千方百计增加有效投资,确保重大民生事业、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和重点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大力支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积极配合推进省重点交通设施项目建设,万洋高速公路、儋州至白沙高速公路项目征地等工作稳步推进。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我市先后组织参与规模招商活动9次,签约项目18个,签约协议投资额731.5亿元,完成年度招商任务的135%。
(二)扎实推进民生事业建设,促进人民生活持续改善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扶贫资金支出指示精神,根据收支的盘子,认真统筹安排支出,集中解决民生问题。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以公共财政为导向,按照“保基本、兜底线、促公平、可持续”的总体要求,加大对社保、教育、科技、农林水、文化等民生支出和城乡“五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路“六大工程”建设等项目重点支出的投入,不断完善落实民生政策的财税机制,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支出及时足额到位,使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2018年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87.3%,重点支出保障有力。
(三)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新进展
持续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试点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调整完善市与镇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同省与市县分税制管理体制精神保持一致,将原属于镇级固定收入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调整为市级固定收入,加强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
(四)切实改进预算管理,确保财政稳健运行
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部门主体责任和财政监管责任,推进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预算统筹调控能力,积极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用于民生等领域的重点支出。2018年我市共实施四次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共计盘活资金29.6亿元,盘活资金总量排名全省第三位,仅次于海口市和陵水县。截至12月底已形成实际支出28.89亿元,消化率达98%。按规定增加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将超过当年收入30%的政府性基金结余结转资金3.73亿元调入地方一般公共预算。全面公开市级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积极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监督。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全面落实政府债务限额管理政策,认真做好债券使用管理工作,完善风险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围绕确责、明责、追责、问责,对财政资金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修订,扎牢扎紧制度的“笼子”。
下一步工作措施
2018年,预算执行效果较好,同时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审计也指出了不足。我们对此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深化改革,完善机制,努力提升财政预算管理水平。下一步,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好积极的财政政策,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完善税收征管措施,提高税收收入质量
一是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坚决防止和制止越权减免税”的组织收入原则,切实加强税收征管,提高服务水平;二是摸清税源底数,创新征管模式,加强对地方各税种的征管,进一步加强欠税清理,防止跑冒滴漏,加大税务检查工作力度,严肃处理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加强申报管理,确保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二)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施制度,继续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级减税降费政策,督促税费涉及到的相关执收部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降低企业负担;二是与各执收执罚单位密切联系,尤其是对土地出让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等重点项目收入及时跟踪,做好台账,全面加强非税收入征管,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
(三)加强预算执行管理,提高预算执行效率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预算到位率,加快预算下达进度。尽快分解、落实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留资金,提前做好项目储备,避免“钱等项目”,造成资金沉淀。强化结余结转与预算安排挂钩机制,促进预算单位落实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加强监督,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财政预算执行效率。二是加快结余结转资金清理回收和统筹使用。及时分类清理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等财政存量资金,继续实行每月支出通报制度,对资金量大且支付进度慢的单位及时提醒市政府进行约谈。三是加快地方政府债券支出进度。提前做好地方政府存量债券置换的前期准备工作,对已入库的公开发行置换债券资金,原则上要在一个月内完成置换。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新增债券支出进度,防止资金长期滞留国库。
(四)坚持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把钱用在“刀刃”上。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健全公务支出管理制度体系,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认真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检查,严肃财经纪律约束,优化会计监督,加强内部控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对财政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建立稳定长效的财政监督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积极推进财政绩效评价工作,建立规范、科学的绩效考评指标体系,形成财政资金事前确定绩效目标、事中加强监督管理、事后实施绩效评价的全过程跟踪问效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虽然2018年我市经济运行总体较为平稳,但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随着减税降费工作的逐步推进,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全面落实,财政工作将面临较大挑战。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财政部门将充分发挥财政职能,继续深化财政改革,努力做好增收节支,强化绩效预算管理,圆满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加快儋州西部中心城市建设,为推动海南自由贸易区(港)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018年度儋州市及市本级财政决算补充说明.doc
附1:2018年度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草案.xls
附2:儋州市2018年部门决算草案.xls
附3:2018年度儋州市市本级财政决算(补充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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