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1 17:55
附件1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字说明
第二部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3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3
第三部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4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8
10
10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1
第一部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概况
一、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职责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住房保障、建筑施工、城乡建设、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等工作政策措施、规章制度和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改革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并监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指导和实施全市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订全市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在权限范围内监管本市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租赁型住房、限价商品房、安居型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以及有关资金的使用和安全。
(三)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改革措施、规章并指导实施;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和利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指导农村住房建设、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拟订全市乡村民宿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负责全市房地产业行业管理,建立和完善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指导规范房地产市场,防范房地产风险,确保房地产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拟订全市房地产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规章制度及房地产市场监管和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
(六)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拟订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建立和完善建筑市场监管长效机制,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七)监督实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建筑节能发展规划及相关经济、技术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减排。
(八)指导监督国家和本省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和定额在本地区的执行情况。
(九)指导监督全市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拟订全市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及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或参与较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拟订全市燃气建设发展规划并指导执行,指导城乡燃气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燃气企业行业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市城乡建设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本系统的人才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队伍建设。
(十二)组织实施人民防空通信和警报设施的建设与管理,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全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维护管理。
(十三)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消防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按照管理权限对建设工程消防项目的设计进行审查验收。
(十四)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内设机构有6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建筑监管科(行政审批办公室)、房地产监管科、住房保障管理科、城乡建设科、消防审查验收科。
第二部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第三部分 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8,410.90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803.24万元,增长10.56%。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二是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三是新增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1,107.28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185.47万元,下降14.3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减少。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357.64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较2019年度决算数增加245.59万元,增长22.08%,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增加。
(2020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表;2019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03.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54.55万元,占96.59%;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49.06万元,占3.41%。
(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053.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0.01万元,占4.68%;项目支出6,723.25万元,占95.3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8,044.6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562.90万元,增长7.52%。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农业农村支出增加;二是新增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三是节能环保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990.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较2019年度决算数减少209.61万元,下降17.47%,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991.59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较2019年度年末决算数增加1.49万元,增长0.1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结转和项目支出结转增加。
(2020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19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0.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07%。与2019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308.71万元,下降27.85%,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90.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08万元,占0.74%;卫生健康(类)支出41.20万元,占1.22%;城乡社区(类)支出1,551.36万元,占45.76%;农林水(类)支出1,363.30万元,占40.2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47.90万元,占1.41%;住房保障(类)支出361.72万元,占10.67%。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59.76万元,支出决算为3,39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3.3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
年初预算为2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增。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8万元,支出决算为2.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1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遗属生活补助下调原因导致。
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单位医疗基数调增。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5.86万元,支出决算为28.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2.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员医疗补助基数调增。
5.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92.17万元,支出决算为24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6.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5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综合工作经费增加。
7.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
年初预算为29.6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儋州市城镇住房发展规划和保障性住房发展规划项目支出减少。
8.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项)。
年初预算为487.07万元,支出决算为81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怡心花园消防工程建设项目支出。
9.城乡社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
年初预算为3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消防审查验收专项经费项目支出减少。
10.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8.2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物业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二是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项目支出。
11.农林水(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363.3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新增农村“厕所革命”项目资金项目支出;二是新增2019年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51个)支出;三是新增2020年儋州市新农村公共厕所建设项目支出。
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90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儋州市海花岛2号岛控规评估项目设计费项目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项)。
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41.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新增2020年儋州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9.03万元,支出决算为20.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基数调增。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8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8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生产补贴、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41.4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2.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93%。与2019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70.15万元,增长104.34%,主要原因一是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增加;二是城市公共设施项目支出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62.49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3,662.49万元,占100%。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2.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83%。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2.4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0.8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2011年佳华小区经济房建设项目支出增加;二是市住建局经济适用房商铺建设资金项目支出增加。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0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及部门决算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19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首次公开,可选择不做上下年对比)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0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8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90万元,支出决算为1.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58万元,占83.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2万元,占16.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5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维护本系统工作正常运转。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3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接待21人次;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视察工作。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0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9表,2020年的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本部分决算公开数字取自财决公开10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本部分决算公开数字取自财决公开11表)
十二、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自评项目3个,共涉及资金770.07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共组织对“三个高铁站运营管理经费”、“儋州市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1993年林日耀被拆除房屋的安置补偿”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资金770.07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4,413.7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职责设置明确,部门活动的设定合规合理,部门工作的目的性与计划性水平良好,重视项目自评工作,公用经费控制率较好,基本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资金使用合规;按规定时限、内容公开预算信息;资产管理完善,利用率高。项目资金使用均按指定用途执行。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儋州市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8分。全年预算数为412.25万元,执行数为412.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实施后,根据实际用电量进行统计对比,节能改造后的综合节电率达37.47%,每季度可省电469704.7度,可节省电费469704.7度×0.6095元/度=28.63万元。合同期8年内可共计省电15030550.4度,共计节省电费916.11万元。
三个高铁站运营管理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97分。全年预算数为300万元,执行数为287.50万元,完成预算的95.83%。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项目根据《合同》按时支付三个高铁站运营管理经费,完成质量良好。目前支付三个高铁站运营管理经费资金已达95.83%。项目执行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对项目日常运维工作完成质量良好,进一步保障城市生产工作正常有序开展,改善营商环境,提升城市质量和面貌。
1993年林日耀被拆除房屋的安置补偿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为0分。全年预算数为57.82万元,执行数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因机构改革和职能转移,资金未使用。
(三)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评价指标 | 分值 | 实际得分 |
投入 | 15分 | 15分 |
过程 | 55分 | 43.93分 |
产出 | 15分 | 12.65分 |
效果 | 15分 | 11.5分 |
总分 | 100分 | 83.08分 |
绩效评级 | 良 |
(四)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详见附件: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儋州市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0年度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41.41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增加2.26万元,增长5.78%。主要原因是:其他公用支出增加(具体增减原因由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填列)。
(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61,17]单元格,即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5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查阅本部门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占用房屋面积5006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291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715平方米。
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从车辆种类说明:轿车4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辆、其他车型0辆;从车辆使用情况说明: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
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1台,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184,656.97元。
(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0年度部门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关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本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附件
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儋州市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建设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府办〔2011〕125号)、及儋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儋州市建设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方案》(儋工信〔2011〕8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关于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请示》(儋建〔2011〕303号、办文编号4-51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的复函》(儋工信函〔2011〕23号)等文件的相关批复,同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64条路段,灯杆2642杆,路灯数量4570盏,总功率1359.23千瓦),并通过邀标招标的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
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十四届2次〔2012〕2号通过,由儋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与中标节能公司(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2012年3月28日签订了《儋州市路灯绿色照明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实施合同》(合同编号:IET合字〔2011〕第059号),由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EMC)承接实施,项目前期建设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合同能源管理期限为8年。
2012年6月项目安装改造完成,节能改造路灯的总功率为1093.23KW,改造路灯总数量为3158盏,其中200W1215盏、140W587盏、100W858盏、200W295盏、160W203盏,并于2012年11月8日由儋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政管理处、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现场验收合格。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节能效益:根据项目合同第4节4.2条的约定,双方同意在乙方完成节能改造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在不改变开灯时间及开灯数量的前提下,最终以前三个月运行基数为准确定返还金额。根据市政管理处提供的实际用电数据,我们选取了儋州市区具有代表性16条路段的实际用电量进行统计对比,节能改造后的综合节电率达37.47%,每季度可省电469704.7度,可节省电费469704.7度×0.6095元/度=286285.01元。
根据合同第4节4.3条、第4节4.4条(a)款的约定,甲方应在本项目验收之日起(2012年11月8日)按季度支付节电效益(节电效益的90%)给公司(合同乙方),即每季度应支付给公司286285.01元×90%=257656.51元。
二、项目决策及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决策情况
近年来,为了加快西部中心城市建设,我市大力实施那大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亮化工程。根据《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建设绿色照明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儋府办〔2011〕125号)、及儋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儋州市建设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方案》(儋工信〔2011〕81号)等文件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关于路灯节能改造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请示》(儋建〔2011〕303号、办文编号4-517号)、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市政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的复函》(儋工信函〔2011〕23号)等文件的相关批复,同意市政路灯节能改造(64条路段,灯杆2642杆,路灯数量4570盏,总功率1359.23千瓦),并通过邀标招标的方式确定节能服务公司。
(二)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应支付给公司286285.01元×90%=257656.51元,共需支付32个季度,已支付28个季度,剩余2020年的4个季度尚未支付。目前已和市财政局做好预算,资金已到位,下一步将按照程序拨付。
(三)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应支付给公司286285.01元×90%=257656.51元,共需支付32个季度,已支付28个季度,剩余2020年的4个季度尚未支付。目前已和市财政局做好预算,资金已到位,下一步将按照程序拨付。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该项经费严格按照单位的财务制度和预算支出范围使用。按照项目计划安排和实际工作情况开支,做到了专款专用,经费均按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执行。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该项目于2011年12月30日完成招投标工作并发出《中标通知书》,2012年3月28日签订实施合同,2012年11月8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二)项目管理情况
该项目于2012年11月8日完成项目验收工作,改造路灯总数量为3158盏,交由市市政管理处进行日常检查,在使用期间路灯如损坏维修由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维修,目前路灯完好使用率为98%。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由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期全部由节能服务公司投资建设,合同期内进行效益分享来实施的,前期没有财政资金投入。项目实施后,根据实际用电量进行统计对比,节能改造后的综合节电率达37.47%,每季度可省电469704.7度,可节省电费469704.7度×0.6095元/度=286285.01元。合同期8年内可共计省电15030550.4度,共计节省电费9161120.32元。
(二)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情况及原因分析
根据合同约定每季度应支付给公司286285.01元×90%=257656.51元,共需支付32个季度,已支付28个季度,剩余2020年的4个季度尚未支付。目前已和市财政局做好预算,资金已到位,下一步将按照程序拨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继续跟踪节能路灯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节能改造路灯的总功率为1093.23KW,改造路灯总数量为3158盏,其中200W1215盏、140W587盏、100W858盏、200W295盏、160W203盏的路灯,完好无损使用。
(二)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问题和建议
成功完成各个项目建设,主要得益于采取了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⑴领导重视,保障有力保障;⑵厘清职责,层层包保是关键;⑶多方联手是主要手段;⑷强化督办,化解问题是必要措施;⑸突出重点,克难攻坚是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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