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07 09:38
吴锦标委员:
关于在政协儋州市十一届四次会议期间,您所提出的《关于发展海南香港两地“公办民营”养老产业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进行认真研究办理。我局认为该提案对推进我市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工作很有价值。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基本情况
我市共有公办养老机构有12家,其中公办公营的有4家(市老年人服务中心、那大镇敬老院、兰洋镇敬老院、王五镇敬老院),建有床位211张,入住老人145人,工作人员50人;公建民营的有4家(白马井养老服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福利院、海头镇敬老院、雅星镇敬老院),建有床位208张,目前未有老人入住;暂停的使用有2家(新州、木棠镇等敬老院);竣工验收因消防问题未投入使用1家(市托老院),设计床位140张。
二、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情况。
为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社会化,实现国有和民营养老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积极稳妥推进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提升政府举办养老机构的保障效能和服务水平,助力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和儋洋一体化建设,2023年,我市开始推行养老机构“公建民营”。
(一)实践进展与成效。2023年7月5日经市政府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儋州市白马井养老服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福利院、海头镇敬老院、雅星镇敬老院公建民营实施方案》,将市白马井养老服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福利院、海头镇敬老院、雅星镇敬老院等4家公建养老机构设施捆绑打包为1个项目对外招标运营。经公开招标,由老龄健康产业发展(沈阳)有限公司运营儋州市白马井养老服务中心、洋浦经济开发区福利院、海头镇敬老院、雅星镇敬老院等4家养老机构养老服务业务。通过公建民营,一是弥补我市环新英湾地区养老机构数量和质量的不足,满足了我市不同层次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二是因我市财力有限,我市公办养老机构存在设施设备老化,医护人员配备不足,服务质量不高,只是满足入住老人最低层次的需求,入住老人的高层次需求难以得到满足,在收取费用方面有分不同的等级,但并没有突显出各等级的特色服务在哪些方面,机构医养结合程度较低,缺“医”少床的现象凸显,无法吸引更多的老年人来入住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后,4家养老机构设施设备及用品由运营方投入,而且每年运营方还需上缴运营管理费,减少我市财政支出。运营方还将其打造成集老年治疗、护理、康复、养生为一体的综合养老养生机构,在一定程度上填补我市社会养老服务短板,缓解我市养老服务资源不足的现状,更好发挥公建民营养老机构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基础性作用。三是公建民营后坚持兜底养老保障职能不变。划定不低于30%的床位接收特困供养对象,使我市困难老年人可以在养老机构内享受无差异服务,有了很好的住养保障。
(二)监管机制与保障。为确保公建民营养老机构规范运营,我们建立了监管机制。明确经营范围、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运营要求,建立奖励、退出、续约、风险防控等激励约束机制。一是要求运营方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内部独立、规范的财务管理,专款专用、账目清楚,接受各项审计评估、监督检查等。二是运营方不得出租、出借、处置国有资产,不得以国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贷款等活动;定期向所有权方报告资产及运营情况,及时报告突发重大情况。三是运营方应严格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和《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 35796-2017)《养老机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规定开展运营活动,建立健全消防、食品、卫生、财务、健康管理、应急等规章制度。四是民政、发改、消防等多部门协同,各司其职,对运营方实施行业监管、国有资产保全监管以及安全服务监管,形成全方位监管合力,每年对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安全和质量进行不少于一次的现场检查。五是加强合同管理,明确运营方与委托方的权利义务,对违反合同约定、服务质量不达标的运营方,严格执行退出机制。
三、发展海南香港两地“公办民营”养老产业
(一)充分发挥海南自然环境资源优势,发展养老服务产业。海南四季如春,空气纯净,天高云阔,空气质量常年保持在“优”的级别以上,非常适合老年人居住。在建设自由贸易港的大背景下,海南拥有气候、生态和自贸港政策优势,香港在养老服务理念、标准等方面较为成熟。海南应落实相关政策,鼓励境外投资者设立养老机构,给予其与境内投资者同等优惠政策,引进香港有经验的管理人才和护理人员,学习先进服务理念和管理方法。探索“冬南夏北”旅居养老模式,结合海南自贸港政策,为香港老人提供季节性旅居养老服务。此外,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智慧养老,引入香港先进的养老信息化管理系统,为老人提供智能化服务。香港养老机构品牌知名度较高,可与海南合作打造养老服务品牌,通过线上线下渠道进行宣传,吸引更多老人选择两地共建的养老服务。
(二)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社会化改革。持续推进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在坚持国有资产产权不变、坚持兜底养老保障职能不变、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平衡、坚持注重运营监管与风险防范的基础上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按照《海南省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实施办法》,鼓励更多的香港养老机构通过承包经营、委托经营、联合经营、租赁等方式参与我市公办养老机构的建设、运营管理,提高专业化养老服务质量。
再次感谢您的宝贵建议,我们将持续努力,推动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让更多老年人享受到优质、便捷的养老服务。
儋州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0日
联系人:陈 达
联系方式:0898-23883729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