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1-15
本招标项目儋州市省道S307乌那线兰洋至那大段升级改建工程 已由 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儋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招标人为儋州市交通运输局。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地点:儋州市 。
2.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省道市政化改建工程,路线起于兰洋镇以南,乌那线与兰洋互通联络线相交处,终点止于那大镇兰洋路以恒泰南桥北侧。路线全长13.6公里。本项目道路按城市次干路标准建设,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50km/h,镇区外路段参考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60km/h。
注:本项目分1个标段,每个投标单位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2.3计划工期:600日历天,其中:
两阶段勘察设计90日历天(初步设计3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60日历天);
施工工期51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儋州市省道S307乌那线兰洋至那大段升级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
2.5工作内容: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工作包含: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预算编制,并协助业主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批、施工图及预算审批、完成施工图设计的全部内容及相关变更的施工、交竣工验收工作及其缺陷责任期的修复工作。
3.1 本次招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原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以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允许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只能为2家。联合体成员之一至少持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或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之二至少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本次招标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业绩要求之一:
(1)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3个且单个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道路工程勘察设计(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项目;以及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3个且单个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道路工程施工项目。
(2)2015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额不低于人民币3亿元的道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
注:①以上设计、施工业绩不接受联合体业绩,但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接受联合体业绩;
②以上业绩中所指的“道路工程”包括市政道路或公路。
③上述公路施工业绩必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主包已建业绩或分包已建业绩,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上述公路设计业绩应是已列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并公开的已建或在建业绩(如为在建业绩,必须已有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查询无记录或虽然业绩可查询,但查询记录中因数据不全而无法显示满足资格审查条件及评标办法中要求的指标的,均不予认可。业绩认定时间以上述网站查询的初步设计批复或施工图批复时间为准。投标人只需提供网站查询结果的截图彩色打印件,否则不予认可。
④上述市政道路设计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及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批复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 市政道路施工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设计施工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协议书,以及交工(或竣工)验收证书或业主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业绩认定时间以交工或竣工验收时间或业主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完成时间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1-15 8:00:00至 2020-1 -21 17: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 报名。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含图纸),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800000元。
4.2投标人提问截止时间:2020 -2 -2 17:30:00时。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2-12 8:30:00,地点为 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1 。
5.2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 2020-2 -12 8:30: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网上支付或银行保函(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儋州政务网(http://www.danzhou.gov.cn/)上发布。
7.1投标人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企业信息管理系统”中登记企业信息,然后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下载、查看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及其他文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填写的项目负责人,请与正式投标时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负责人一致。
7.2本次招标采用非电子标,投标人须使用电子签章工具(在http://zw.hainan.gov.cn/ggzy/ggzy/xgrjxz/index.jhtml下载签章工具)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盖章;投标截止日期前,必须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http://zw.hainan.gov.cn/ggzy/)“工程建设招投标交易系统”上传电子投标书——PDF格式(使用WinRAR对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加密压缩);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PDF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4款),递交到儋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开标室 1 。
7.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
7.4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招 标 人: | 儋州市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 构: | 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 | 儋州市建设路10号 | 地 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甲2号 佳境天城A座505-508房 | |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 100102 | ||
联 系 人: | 陈 工 | 联 系 人: | 王 工 | |
电 话: | 0898-23396110 | 电 话: | 0898-68593609(海南分公司) | |
传 真: | 传 真: | 0898-68593609(海南分公司) | ||
2020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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