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索引号:68728705-1/2024-0019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4年09月11日 文 号:2024年第42号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13日 时效性: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
设施项目(第三期)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2024年第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开展的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情况,现将拟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白马井镇南庄村委会,排浦镇黑石村委会和瓜兰村委会等村集体所有土地范围内。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附件1,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土地现状
根据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本次拟征收白马井镇南庄村委会小南侯村、大南侯村、老村一队、老村二队、老村三队、北方兰一队、北方兰二队、新村一队、新村二队、长塘村和瓜兰村等集体所有土地约203.37亩,土地利用现状均为农用地;排浦镇黑石村委会黑石村、镇远村和瓜兰村委会瓜兰村等集体所有土地约212.20亩,其中30.32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建设用地,181.88亩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
三、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用于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三期)建设,土地用途为城镇道路用地。
四、补偿方式与标准
(一)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
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的规定执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73458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标准:34980元/亩,安置补助费标准:38478元/亩。
(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按《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琼府〔2014〕36号)的规定执行。琼府〔2014〕36号文未涉及到的地上附着物、构筑物及特殊苗木等以第三方评估标准执行。涉及集体建设用地及房屋部分补偿依照《环湾滨海新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排浦镇范围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执行(详见附件2)。
(三)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按《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坟墓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儋府〔2016〕81号)的规定执行。
五、安置对象、方式及社会保障
(一)安置对象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业人口。
(二)安置方式
1.货币补偿。征收土地补偿和安置费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4〕9号)的规定执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支付给其所有权人。
2.社保安置。社会保障按照《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琼府〔2013〕21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69号)的规定执行。
六、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请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至所属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相关权利人如未按期办理补偿登记,其补偿内容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在儋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镇和行政村、村民小组范围内进行公告,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本公告公示期为30日,自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12日。
(二)对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提交实名签名或盖章的书面意见,提交地址为:儋州市房屋征收局。以邮寄方式寄送书面意见的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书面意见应明确、具体,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以明示。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
(三)如过半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虽未过半数但有部分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属地镇人民政府认为确有必要的,应当依法组织听证,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附件:1.拟征收土地位置示意图
2.《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湾滨海新
区港产城融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排浦镇范围集体
建设用地及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通知》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白马井镇人民政府联系人:韩释绪,电话:13907508974;排浦镇人民政府联系人:羊位善,电话:13208928020;儋州市房屋征收局联系人:王有勉,电话:18976106522)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儋州市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中文域名:儋州市人民政府.政务
运行管理:儋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网站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898-23335533、0898-12345
联系邮箱:dzxxzx1809@163.com 琼ICP备10200120号-6
琼公网安备 46900302000004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030002 琼ICP备10200120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