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人民政府(洋浦)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二部分(序号24)完成情况的公示
索引号:68728705-1/2022-0006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儋州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22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22日 时效性:
儋州市人民政府(洋浦)
关于《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二部分(序号24)完成情况的公示
根据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清单要求,2021年底前,我市洋浦经济开发区需完成序号24的整改任务,内容为:“加强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口监管。严格洋浦经济开发区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监管和周边污染源监管,加强入海排污口水质在线监控,定期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排放和超标排放行为,确保邻近海域水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标准要求。”
根据《海南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函》(琼自然资函〔2021〕2686号),现将我市(洋浦)落实《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二部分(序号24)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落实洋浦《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
洋专项督察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二部分(序号
6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儋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1日
落实洋浦《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
督察意见整改措施清单》第二部分(序号24)
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 加强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口监管。严格洋浦经济开发区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监管和周边污染源监管,加强入海排污口水质在线监控,定期开展近岸海域环境监测,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排放和超标排放行为,确保邻近海域水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标准要求。 |
整改时限 | 2021年底前 |
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 儋州市人民政府 电话:0898-23328596 |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 持续加强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口监管,确保邻近海域水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标准要求。 一是洋浦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制定的《2021年海南省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印发了《2021年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测方案》,并按洋浦方案有序开展入海排口监测工作。洋浦生态环境局对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口每季度开展监测1次,已完成四个季度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排放。 二是根据我区2021年开展的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评估,评价结果表明,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口邻近海域水质各站位海水均符合第二类及以上海水水质标准。 三是按照国家海洋督察组提供的《金海浆纸业制浆污水排放口邻近海域监测与评价核查报告》中的监测点位及因子进行为期两天的监测,并出具监测报告。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点位的因子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 邻近海域水质状况:经监测,结果表明,所有点位的因子均符合《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三类标准。 |
核查验收 意见 | 已完成整改,符合销号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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