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中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 (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0822053-4/2025-00052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儋州市中和镇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9日 时效性:儋州市中和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 (单位)决算公开报告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24年度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市人民政府的指示、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安全生产、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司法、综治信访、镇村建设、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全民所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4、保护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群众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男女平等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二、机构设置
乡镇党政机关机构按照职能划分,统一综合设置"三办两中心",即:党政综合办公室(挂"政法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社会事务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2024年度没有增减。
按有关规定设立纪律检查委员会、人民武装部、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妇女联合会,日常工作分别由相关综合办公室承担。
核定行政编31名;上年度实有27人,本年度调出2人,调入1人,新招录1人,本年末实有27人;社会服务中心编制19人,上年末实有19人,退休1人,安置士兵1人,本年末实有19人;农业服务中心编制14人,上年末实有13人,退休1人,死亡1人,本年末实有11人;综合行政执法中队编制19人,上年末实有4人,本年度没变动,本年末实有4人。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要履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统战、人武、工会、共青团、妇联、文书档案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员与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人事人才工作、老干部工作;
(3)负责思想政治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及日常事务工作;
(5)负责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和对台工作;
(6)负责民兵预备役工作和国防教育、动员及征兵工作;
(7)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普法宣传,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及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
(9)负责办理来信来访和法律咨询工作;
(10)负责村(居)委会建设工作;
(11)负责工会工作委员会、共青团委员会和妇女联合会的日常事务工作;
(12)负责人大日常事务工作;
(13)负责文秘、档案和政府后勤管理工作;
(14)承担乡镇党委、人大、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要履行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安全生产监督、物价、统计、审计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工业、服务业等经济发展规划;
(3)负责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培育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工作;
(4)负责农村承包土地、农村集体资产、农村财务和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协调开放型经济、民营经济发展工作,推进招商引资、项目开发、全民创业工作;
(6)负责协调服务业经济发展工作,培育、发展各类第三产业;
(7)负责安全生产监督与管理工作;
(8)组织指导农业经济、工业经济、服务业经济、固定资产投资等统计报表的编制、运行情况的分析以及财务、统计数据的汇总和上报工作;
(9)负责物价管理及涉农收费价格的监督工作;
(10)负责国有、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收支、经济效益、违反财经纪律事件的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
(11)承担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事务办公室(挂"计划生育办公室")
主要履行人口与计划生育、镇村规划建设、环境保护、科技、教育、卫生、民政、文化、体育、残疾人工作等管理职能。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宣传和贯彻落实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负责做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等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3)负责镇村规划编制、建设管理及小城镇创建工作;
(4)负责社会优抚、救灾救济、"双拥"等民政工作;
(5)负责建筑市场管理和各类公共设施、住宅建筑等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环境保护监督与管理工作;
(7)负责科技、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事业的管理工作;
(8)负责残疾人就业、康复、教育等残疾人工作;
(9)承担乡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二、收入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三、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表(见正文附件)。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总计13197.74万元,支出总计13197.74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1039.36万元,减少7.3%。主要原因:一是回收各项指标;二是各经费比例减少。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年初结转结余4494万元,主要是实有资金其他各单位拨入相关项目经费结转结余,比如征地补偿款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3.83万元,增加3%,主要原因是因征地工作还未完成。结余分配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年末结转结余4277.88 4494万元,主要是实有资金其他各单位拨入相关项目经费结转结余,比如:新增征地经费等,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216.12万元,减少4.8,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和市里要求有所调整。
(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1表;2024年度相关决算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报表财决01表《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703.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5.29万元,占78.07%;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908.46万元,占21.93%。
(注:上述各项收入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91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7.18万元,占14.43%;项目支出7,632.69万元,占85.57%;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注:上述各项支出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795.29万元,支出6795.29万元。与2023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各增加591.37万元,增加9.53%。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等增加。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17.46万元,主要是基础设施建设款项结转结余,与2023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17.46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经费结转结余,与2023年度年末决算数持平。
(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财决公开04表。2024年度决算相关数据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6.98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7.23%。与2023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0.46万元,增加9.5%,主要原因是卫生健康支出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96.9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95.75万元,占26.6%;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34.08万元,占0.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34.60万元,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1.91万元,占3.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38.63万元,占4%;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32.66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260.66万元,占4.3%;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461.16万元,占57.7%;交通运输支出(类)8.94万元,占0.1%;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6.93万元,占1.4%;交通运输支出(类)8.94万元,占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支出41.66万元,占0.7%。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996.98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36.86万元,占0.61%。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支出为2.45万元,占0.04%。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 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支出为10.17万元,占0.17%。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为874.60万元,占14.58%。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为411.77万元,占6.87%。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为150.75万元,占2.51%。
(7)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支出为0.03万元,占0%。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为0.97万元,占0.02%。
(9)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支出为6.26万元,占0.1%。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支出为1.00万元,占0.02%。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支出为78.76万元,占1.31%。
(1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其他宣传事务支出(项)支出为22.12万元,占0.37%。
3.公共安全支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为1.27万元,占0.02%。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支出为32.81万元,占0.55%。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支出为4.30万元,占0.07%。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支出为13.87万元,占0.23%。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支出为16.43万元,占0.27%。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为94.94万元,占1.58%。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为79.98万元,占1.33%。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为3.73万元,占0.06%。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支出为3.27万元,占0.05%。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为0.69元,占0.01%。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为12.20万元,占0.2%。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为7.10万元,占0.12%。
7.卫生健康支出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为100.86万元,占1.68%。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为17.98万元,占0.3%。
(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为21.12万元,占0.35%。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为98.67万元,占1.65%。
8.节能环保支出
(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支出为32.40万元,占0.54%。
(2)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为0.26万元,占0%。
9.城乡社区支出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为128.66万元,占2.15%。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为0.87万元,占0.01%。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 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支出为0.89万元,占0.01%。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 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支出为43.11万元,占0.72%。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 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为87.14万元,占1.45%。
10.农林水支出
(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支出为0.25万元,占0%。
(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支出为0.25万元,占0%。
(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支出为141.62万元,占2.36%。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支出为282.89万元,占4.72%。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耕地建设与利用(项)支出为161.46万元,占2.69%。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支出为618.37万元,占10.31%。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其他水利支出(项)支出为24.00万元,占0.4%。
(8)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支出为73.25万元,占1.22%。
(9)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 生产发展(项)支出为1,408.27万元,占23.48%。
(1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支出为238.68万元,占3.98%。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支出为90.03万元,占1.5%。
(13)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支出为422.10万元,占7.04%。
11.交通运输支出
(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支出为为8.94万元,占0.15%。
12.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为86.93万元,占1.45%。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支出为41.66万元,占0.69%。
(注: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本部分支出决算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5表,年初预算数可取自各部门(单位)年初预算大本,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8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69.89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7.29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经常性赠予、资本性赠予和其他支出。(注:上述数字可取自财决公开06表,各部门(单位)(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选列相应支出经济分类。)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5%。与2023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0.91万元,增加9.75%,主要原因:一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增加。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98.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98.31万元,占10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98.31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支出598.63万元,占75%。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支出16.93万元,占2.1%。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支出90.40万元,占11.3%。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支出21.20万元,占2.7%。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71.16万元,占8.9%。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公开07表;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财决09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3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根据各部门(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填列)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注:根据各部门(单位)(单位)实际支出涉及的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填列,本部分2024年决算相关数据取自公开财决11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万元,占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4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维护维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3.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接待77人次;主要用于接待来访工作人员。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注:2024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数、决算数可取自附件财决公开09表,20234年的出国团组数、出国人次,公务用车购置数、公务用车保有量,接待团组数、接待人次可取自部门(单位)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做好本次绩效自评工作,能更好的完成绩效自评过程中的环节,我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唐时杰镇长任组长,人大主席薛茂畅任副组长,成员有李养善、郑应良、王小烂、许永贵、羊定勇、王琛、王小烂、黄林海、羊锦佐。
我镇按时组织召开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评价会议,明确本次自评工作的目的,确定自评章程,实现自评准确性,对于此次自评工作,各成员根据自评要求,积极审查我镇产业项目主要材料,全面掌握产业项目的执行情况,开展自评工作。
综合中和镇2024年资产收益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在执行过程中的各个方面,经绩效评价工作小组成员讨论,最终确定了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的自评结果。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1)财政下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2024年中和镇财政衔接资金发展产业项目共1344万元已全数支出完成。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中和镇财政衔接资金发展产业项目共1344万元,现已投入1344万元,项目资金执行率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我镇为了更好的管理和完善财政衔接资金,积极的采用共管 账户的方式对财政衔接资金进行科学的管理,账户资金支付使用 受双方共同监管,同时共同委托第三方作为第三方对账户资金的支付使用进行监管。
2. 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2)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中和镇财政衔接资金发展产业项目共1344万元。
以资金投入模式投入到海南富森木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生物发电多联产业发展项目、海南浙丰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4年肉羊繁育及种植东坡香薯项目资金通过资产收益,每年分红按5.5%的年化率进行分红,带动全镇1077户5753人脱贫户以及监测对象增加经济收入预计全年受益分红可达到73.92万元。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4年中和镇财政衔接资金产业项目全覆盖全带动全镇1077户5753人,解决脱贫户、监测对象发展生产中遇到的问题,稳定脱贫户、监测对象增收。
(3)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经我镇各个帮扶联系人反馈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意见,财政衔接资金产业政策的实施令受益的全镇1077户5753人脱贫户、监测对象的满意度大于97%,产业增收在各个方面中,脱贫户、监测对象可以更好的得到帮扶。
每个市级部门至少将1个部门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报告框架可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中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参考提纲)》。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和镇人民政府(单位)机关运行经费117.29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69.08万元,减少37.0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字可取自部门(单位)决算报表财决01-1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年初预算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注意部门(单位)汇总公开决算时,因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故部门(单位)汇总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数应为部门(单位)所属的各行政单位或参公单位的汇总数;决算数字可取自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机关运行经费”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中和镇人民政府(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34.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4.91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
(注:上述政府采购支出相关数字取自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报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授予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合同金额由各部门(单位)查阅本部门(单位)相关资料填写。)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拥有房屋面积1976.5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1213.78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762.72平方米。
本部门(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工作需要。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注:上述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相关数字取自2024年度部门(单位)决算F01表《预算支出相关信息表》、F03表《机构运行信息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单位)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单位)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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