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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1-05 21:55
为加强便民服务中心的规范化管理,倡导优良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
二、上班要求
1、工作人员必须提前5分钟到岗,做好办公区域卫生及办公前准备,保持办公岗位整洁有序。
2、举止文明,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
3、工作认真负责,热爱本职工作,信守职业道德。
三、注意事项
1、不准擅自离岗、缺岗、串岗及闲聊,有事应及时办理请假手续。
2、不准讲脏话、粗话及大声喧哗。
3、上班期间不准用电脑进行网上聊天、玩游戏等。
4、不准利用办公电话打与办公无关的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线路。接通电话是语言要简捷、明白。
5、工作资料要及时整理,不要杂乱堆放在桌面、整理好的资料要有序归放资料柜。
6、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公共卫生,节约用电。
四、其他要求
1、下班要及时关闭电脑、电灯等通讯网络、电器设备。检查门窗是否关好,切断电源开关,杜绝事故发生。
2、委托保管贵重物品及重要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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