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南丰镇油麻村沉香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村庄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公示
索引号:00821982-4/2026-00154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儋州市南丰镇 成文日期:2026年10月0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09日 时效性:为规范南丰镇油麻村沉香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规划建设规划管理,南丰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南丰镇油麻村沉香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村庄独立地块详细规划》,根据村庄独立地块详细规划审批程序的相关要求,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一、规划简介
南丰镇油麻村沉香三产融合乡村振兴项目位于南丰镇油麻村,拟建设为沉香加工、文化展销、民宿体验三产融合发展示范样板,以标准化沉香深加工为基础,以文化展示与文旅体验为延伸,构建 “种植+加工+销售+文旅” 全产业链运营模式。项目通过技术示范、标准输出、就业带动与产业链协同,有效提升儋州沉香产业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水平,推动传统特色农林产业向高附加值精深加工与现代文旅服务业转型。项目面积为:0.79公顷(11.85亩),具体规划指标为:
CXCY-01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100102),用地面积1947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15%。
CXCY-02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090101),用地面积2938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20%。
CXCY-03地块,用地性质为旅馆用地(090104),用地面积1707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20%。
CXCY-04地块,用地性质为餐饮用地(090104),用地面积594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20%。
CXCY-05地块,用地性质为零售商业用地(090101),用地面积703平方米,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建筑高度≤15米,绿地率≥20%。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30天(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7日)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联系人:李智渊 接受意见反馈电话:13807561020
书面反馈地址: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资规所
儋州市南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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