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木棠镇2023年教师节表彰活动实施方案
索引号:00822038-2/2023-00154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儋州市木棠镇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05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05日 时效性: 2023年9月10日是全国第39个教师节,主题是:躬耕教坛,强国有我。根据《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教教师〔2023〕72号)、《儋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庆祝2023年教师节有关工作的通知》(儋教字〔2023〕525号)文件,为了充分展示我镇教师队伍高质量发展的明显成效和广大教师立德树人、自信自强的精神面貌,弘扬尊师重教社会风尚,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投身海南自贸港建设实践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镇党委、政府讨论决定,在教师节来临之际,表彰一批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支持木棠镇教育发展有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各校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躬耕教坛 强国有我”主题,引导广大教师及教育工作者深刻认识在教育、科技、人才强国建设中肩负的光荣使命与重大责任,全员全方位全过程强化师德养成,争做“四有”好老师和“四个引路人”,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表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领导小组,负责评选表彰活动的具体实施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羊金万(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唐 敏(镇宣传委员)
成 员:曾春辉(镇教育组负责人)
黎应开(木棠中学负责人)
陈伟才(中心学校负责人)
符尚飘(中心幼儿园负责人)
三、评选条件及范围
(一)评选条件
1.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讲政治,讲大局,有开拓创新、团结实干精神。
2.遵纪守法,有师德修养,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班子团结,创新务实,有向心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4.重视教育,尊重教师,尊重人才,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有突出贡献。
5.对教育有情怀,爱生如子,努力工作,成绩突出。
6.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资格。
(1)不服从学校工作任务安排的。
(2)所在工作岗位发生过安全责任事故的。
(3)有旷课现象或学期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天的。
(4)有乱收费、乱推销、乱摊派、公款私用行为的。
(5)猥亵、体罚或歧视学生的。
(6)用辱骂、打架斗殴等粗暴手段解决冲突的。
(7)有“黄赌毒邪”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等行为的。
(8)工作“懒散慢”,岗位常规工作完成差;或违反师德师风建设和工作作风建设规定,受到各级通报或批评的。
(二)评选范围
1.木棠镇“优秀班主任”评选范围:我镇各学校年度内在任的班主任。
2.木棠镇“优秀教师”评选范围:各学校的在岗教师。
3.木棠镇“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范围:从事教育、教学或教研等工作的管理和服务人员。
4.木棠镇“教坛新秀”评选范围:教龄在3年(含3年)以内,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在岗在职青年教师、特岗教师中遴选产生。
5.木棠镇“教育系统先进集体”评选范围:教育系统各学校。
6.木棠镇“优秀校长”评选范围:各学校现任校长、副校长中遴选产生。
7.木棠镇“优秀教育乡村振兴专干”各学校派出乡村振兴专干中遴选产生。
四、评选奖项名额
(一)木棠镇“优秀班主任”奖项表彰名额共16名。其中表彰中学4名,小学8名(校本部6名,高堂小学1名,荣谋小学1名),木棠中心幼儿园2名,海鹰幼儿园1名,小明星幼儿园1名。
(二)木棠镇“优秀教师”奖项表彰名额共20名。其中表彰中学5名,小学9名(含下属小学),木棠中心幼儿园3名,幸福童年幼儿园1名,兰兰幼儿园1名,小明星幼儿园1名。
(三)木棠镇“先进教育工作者”奖项表彰名额共10名。其中表彰中学3名,小学4名(含下属小学),兰兰幼儿园1名,海鹰幼儿园1名、木棠中心幼儿园1名。
(四)木棠镇“教坛新秀”奖项表彰名额共10名。其中表彰中学3名,小学4名(含下属小学),小明星幼儿园1名、幸福童年幼儿园1名,木棠中心幼儿园1名。
(五)木棠镇“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奖项表彰名额共1个。各学校可根据自身条件报名参与评选。
(六)木棠镇“优秀校长(园长)”奖项表彰名额共2名。各学校可根据条件报名参与评选。
(七)木棠镇“优秀教育乡村振兴专干”奖项表彰名额2名,其中,中学1名,小学1名。
以上各类奖项推荐对象名单上报时间计算截止2023年9月6日。上报镇政府曾春辉同志,电话18389561296.
五、推选流程
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核两公示”制度,即实行学校初审和本镇级复审两次审核及两级公示。
(一)宣传发动,各学校对2023年教师节表彰活动在本校域内进行宣传发动,公布各类奖项的评选范围及条件,鼓励符合评选条件的学校、教师(个人)进行申报,并指定专人负责填报业务指导。
(二)组织初审。各学校(单位)严格按照评选范围及条件,坚持民主择优的原则,召开领导班子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并就推荐程序的规范性、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身份、简历、事迹等进行审核。
(三)学校公示,将拟推荐对象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典型事迹。
(四)报送材料。公示无异议后,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将纸质推荐材料报送至镇政府。
六、表彰方式
在教师节期间,镇党委、政府召开全镇庆祝教师节表彰大会,对获得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表彰大会时间初定于2023年9月10日上午十点,地点:镇大礼堂。
七、工作要求
(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坚持民主、公平、公开、公正的评选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逐级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二)要严把思想政治关,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
儋州市木棠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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