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木棠镇机构简介

索引号:-00822038-2/2020-00058 分  类:组织机构简介 发文机关:儋州市木棠镇 成文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6日 时效性:

木棠镇内设机构简介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

具体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研究和提出全镇基层组织建设的阶段性计划、意见。

(二)负责镇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

(三)研究、指导全镇基层党组织的设置工作。

(四)指导做好全镇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和发展工作。

(五)承担党内重大教育活动的具体工作。

(六)指导全镇基层党组织制度建设和执行落实工作。

(七)负责全镇基层党建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表彰工作。

(八)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远程教育终端站点、便民服务室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负责全镇党内统计、公务员统计等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十)负责镇管干部(含农村社区“两委”干部)的管理、考核等工作,提出镇管干部选拔任用的意见建议;具体协助上级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干部工作。

(十一)负责对大学生村官、第一书记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十二)收集、整理、综合、上报组工信息。

(十三)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并帮助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十四)完成市委组织部、镇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李鼎尚

办公室负责人:陈颖护

联系方式:0898-23551692

办公室成员:陈颖护、李中义、钟杰夫、陈美玲、吴开菊、黎海霞

二、党政办公室

负责起草全镇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总结及其他各类文件;做好各类文件的收发、整理、立卷、归档工作;做好会务工作;考核登记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勤情况;抓好车辆管理、饭堂管理等各种后勤工作。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谭南峰

办公室负责人:李世法

联系方式:0898-23256564

成员:李世法、郑秀爱、孙彩婷、何东、李鼎立、黎秀君、杨长洪、李树才、吴家美、孙芳花、吴三香、苏菊香、赵周女、王桂丹、王应香、周秉寿、陈学科、麦仁孝、符春林、黄政民

三、纪委办公室

根据上级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及镇党委的具体要求,积极开展信访举报工作、查办违纪案件、监督三公开工作,维护党的纪律。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纪委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冯宜滨

联系方式:0898-23256848

成员:冯宜滨、符谷月、符志龙、庞勤妹

四、监察室

检查农村基层政府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调查处理农村基层政府组织及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受理对农村基层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受理农村基层组织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加强农村基层政府机关效能建设,组织协调、检查指导政务公开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完成上级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纪委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负责人:冯宜滨

联系方式:0898-23256848

成员:冯宜滨、符谷月、符志龙、庞勤妹

五、资规所(危改办、厕改办)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和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的决策部署。

(二)协助编制和实施镇域范围内国土空间规划,以及详细规划、村庄规划、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

(三)配合镇政府开展镇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的实施管理。

(四)负责乡镇企业、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及村居民集中住宅楼建设项目初审意见,负责镇域范围内《乡村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核,并按程序报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审批。

(五)协助上级部门做好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和统计工作。协助做好辖区范围内的土地清理、登记和统计工作;负责建立农村初始土地统计台账,完成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负责对全镇土地的利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做好协调工作。

(六)协助上级部门做好镇域范围内的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七)协助开展镇域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

(八)协助开展镇域范围内土地纠纷、土地非法买卖等自然资源案件调查工作。

(九)协助上级部门开展辖区内土地征收、土地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等工作。

(十)受理镇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林权等登记申请。

(十一)协助调处矿区土地纠纷,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开发与治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防治和日常巡查工作,做好地质遗迹保护工作。

(十二)负责镇域范围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和林权等登记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镇党委和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木棠镇国土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李志雄

负责人:陈岩梅

联系方式:15289975955

成员:陈岩梅、王丽姣、卢发恒、李巨川

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办公室

(一)对辖区内群众有关社会治安、矛盾纠纷方面的求助、投诉和有关矛盾纠纷联动受理、处理、督办、反馈,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

(二)组织开展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单位、平安市场等基层平安细胞的创建活动。

(三)发展壮大平安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群防群治队伍等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力量,促进相关社会组织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等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谭南峰

办公室负责人:吴贤新

联系方式:0898-23258870

成员:吴贤新、黄茹、彭荣文、黄冠伦、黎东盛、梁建猛、陈文书、王秋日、何志伟、薛克恭、王文龙、羊明珊、黎景远

七、民政办公室

担负着社会行政管理、社会福利事务管理、社会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区划地名管理、维护和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等工作。贯彻执行中央和省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民政工作的政策、发展规划、计划,组织、协调、指导全的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等工作。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政务服务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陈冬梅

办公室负责人:陈冠奇

联系方式:13006009986

成员:陈冠奇、许丽容、蔡冠学、何长民、邱茂新、吴祖安、李花女

八、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负责城乡养老保险、城乡医疗保险、劳动保障、就业指导、开发公益岗等公共服务职能。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唐发彦

负责人:薛婆香

联系方式:17689816032

成员:薛婆香、王贤之、黎桂森、谢智伟、洪艳、薛阿花

九、人大办公室

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在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积极反映群众的意见,抓好村(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工作。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大礼堂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吴金杯

联系方式:18889993555

成员:吴金杯、麦伟高

十、武装部

抓好双拥、征兵、基干民兵训练等项工作,加强地方武装力量建设。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吴多林

联系方式:18889606928

成员:洪道杰、王裕家、王新宏

十一、工会

发挥党的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促进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职工之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唐  

联系方式:13322053589

成员:唐发彦、刘子振

十二、团委

在镇觉委、政府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全面加强团的组织、思想和制度重设。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和决定。积极发挥党的助手作用,经常向党组织请示和汇报工作,及时向党、团组织反映团员和青年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团的组织建设:依托“党建带团建”做好“推优入党”工作。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教育和管理,依法维护团员和青年的合法权益,严肃团的纪律。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开展青年志愿者活动、参与社会实践、帮困助学、希望工程等活动,广泛开展有益于团员青年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负责团员青年的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团的有关知识,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负责团内年度统计和团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二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分管领导:李鼎尚

负责人:钟杰夫

联系方式:13086020030

十三、妇联

引导组织妇女积极参加两个文明建设,维护好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

分管领导:陈冬梅

负责人:郑秀爱

联系方式:15799060071

十四、农业服务中心

承担本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陈赞贤

负责人:邓平

联系方式:0898-23251128

成员:邓平、王圣豪、范海宝、刘焕良、曾永南、王桂香、符有肇、黎文精、吴月丽、米荣智、李秋桂、吴造唐、简杰、符君早、麦泉骏、杨真、林尤海、李桃红、刘达敬、唐仁献、赵强养

十五、财务办公室

做好年度财务计划,根据镇政府的行政计划和经费预算及时合理地使用资金。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管理好镇政府资金。定时向主要领导汇报镇的财务收支情况,接受领导和干部职工和监督。定时开展自查自纠,检查会计凭证、帐薄、报表等,避免出现违反财经纪律。进行财务人员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做好财税征收的督查工作。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社保大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符永康

负责人:羊秀花

联系方式:13519887696

成员:羊秀花、张俊、刘子振、邓美花、王玲育、唐广之、羊洋、李丽娜

十六、统计办公室

一、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统计调查活动,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在统计业务上受市统计局的管理和指导。

二、依法指导、监督村(居)委会、社区、农场等所辖区单位的统计业务工作,按时、保质完成市统计局布置的各种统计调查任务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如实收集、审核、汇总报送统计资料,对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及统计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四、管理和保存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等资料。督促村(居)委会、社区、农场和统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五、开展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工作、提供统计信息和统计咨询服务。

六、管理辖区内统计人员和统计协管员,负责组织实施有关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每年对统计员、统计协管员至少开展一次业务培训。

七、组织开展统计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抵制和检举统计违纪违法行为,协助市统计局依法查处本辖区内发生的统计违纪违法行为。

办公地址:木棠镇退役军人服务站1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李鼎尚

负责人:李中义

联系方式:18689552851

成员:李中义、羊中平

十七、计生办公室(疫情防控办公室)

制定乡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建立健全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协调各方面力量,开展计划生育的宣传教育;负责生育证审核、发放和管理;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

主要负责防控日常工作,收集与防控工作相关的信息;与市指挥部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协调及市指挥部交办的工作;发挥驻村工作队员的作用,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重点人员管控到位无漏洞;

办公地址:木棠镇国土大楼一楼大厅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蒲康精

负责人:何文江

联系方式:13307537611

成员:何文江、苏海精、许峰、谢壮姣、张欣雪、李志明

十八、文化站

负责全镇的文化体育工作。加强文化市场的管理,组织举办各种文化体育活动,丰富人民生活,提高人民素质。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职工之家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唐敏

负责人:何炳坚

联系方式:13198925592

成员:何炳坚、吴振荣、吴汉宁、黎坚女

十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具体负责全镇退役军人服务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退役军人,搭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送到每一个退役军人身边。

(二)指导村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映、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工作。

(三)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退役军服务站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吴多林

负责人:陈克科

联系方式:13136051777

成员:陈克科、羊尚德、洪增华

二十:交通站

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镇区交通秩序,车辆乱停乱放行为。

(二)负责镇区乱搭乱建、占道经营等工作。

分管领导:吴金杯

负责人:吴才全

电话:13976489278

成员:吴才全、陈仕尚、李日茂、薛为学、黎修训、黎贵才、李现隆

二十一、信访办

一、受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依法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向信访人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

三、向相关职能部门转办信访事项,并督促检查办理情况。

四、办理上级机关和镇领导批示交办的信访事项;协助领导处理重大及涉及多部门的信访问题。

五、分析信访情况,及时准确地向镇党委、政府提供信访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信访办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谭南峰

负责人:陈良

联系方式:13976298238

成员:张俊舞

二十二、项目办

(一)具体负责镇政府作为业主的工程项目管理及档案归档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二)负责村镇建设项目设计、施工、监理的管理工作,监督村镇建筑工程质量;做好在村镇开展建筑施工活动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管理工作。

(三)负责村镇市政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的维护和建设管理

(四)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五)做好美丽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六)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及镇党委、镇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三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分管领导:谭南峰

负责人:陈科吉

联系方式:15595788387

成员:陈科吉、谢群心、王裕家、唐子圣、陈恒浩、许禄君、唐剑康、李鼎立

二十三、土地和房屋征收办公室

主要工作职责与内容

(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土地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

(二)负责全镇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组织实施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安置工作;

(三)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工作,负责全镇集体土地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协调;

(四)负责统计、分析、上报全镇土地房屋征收情况,加强对全区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的日常调度;

(五)承办镇委、镇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分管领导:李志雄

负责人:薛海波

联系方式:0898-23258682

成员:薛海波、陈江巍、李高蔚、梁天斌

办公地址:木棠镇政府办公大楼一楼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

二十四、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办公室     

主要职责如下:

(一)镇墟管理:行使对镇墟乱建乱搭、环境污染、非机动车和机动车乱停乱放、占道经营商贩、餐饮摊点等行政执法活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和行政处罚。

(二)“两违”整治:负责本辖区未经审批违法违章建房的监控与控制工作。

(三)协助配合相关执法部门执法活动。

(四)完成镇党委、镇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分管领导:吴多林

负责人:谢武明

联系电话:23512133

成员:谢武明、吴才全、吴文山、李龙、唐凤霞、薛琼海、黎国师、唐乃安、薛本蕃、羊进攀、苏海精、王伦清、郑君鸿、黎桂森、洪万良、许林海、曾多汉、郭喜东、张大庚、李鼎鑫、曾学求、黎瑞应、张吉安、梁伟军、何秀华、李伯平、吴永坚、吴武恒、林鸿良、唐发彦、符德大

二十五、乡村振兴办

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乡村振兴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乡村振兴战略,组织编制乡村振兴规划;负责统筹推进实施、调查研究、督促指导全镇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巩固拓展全镇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相关考核工作;建立健全全市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组织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推动乡村组织振兴,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对乡村振兴的全面领导,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提高乡村治理能力;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协调推进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推动乡村生态振兴,统筹指导村庄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工作,牵头组织改善全市农村人居环境,加强农村污水、垃圾等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完善农村生活设施建设;牵头实施全镇乡村建设行动,推动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推动乡村产业振兴,参与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发展;推动乡村人才振兴,协助实施乡村振兴人才支撑计划,组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关教育培训工作,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引导社会人才投身乡村建设;承担乡村振兴督导和检查具体工作,配合组织开展乡村振兴考核工作;统筹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加强扶贫项目资产和衔接资金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统筹用好中央、省级和市本级衔接资金;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分管领导:蒲康精

负责人:何浩彬

联系电话:15595932620

成员:何浩彬、曾莲香、潘显仁、曾春辉、陈娜、吴丽霞、薛三女、黎德女、孙有金、李诗川、冯丽妃

二十六、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权限范围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结果送达;负责现场踏勘、专家评审、验收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与业务关联部门的衔接、沟通、协调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重大事项开展联合会商工作。

分管领导:唐发彦

联系电话:15008035866

办公地址:儋州市木棠镇南兴街1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方式:0898-23256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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