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和庆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00822037-4/2024-00506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儋州市和庆镇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0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11月04日 时效性:儋州市和庆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二、机构设置 2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3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一)根据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儋州市和庆镇党政机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儋编〔2009〕64号),和庆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加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挂“计划生育办公室”牌子)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科教卫生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儋州市和庆镇农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本镇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生产技术的推广、指导和服务、动植物防疫、检疫、水土保持、监测等涉农服务职能。
(三)儋州市和庆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承担本镇文化、体育、广播、劳动保障、就业指导、人才开发、社区建设和机关后勤等公共服务职能。
(四)儋州市和庆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主要职责:负责协助镇政府做好镇域范围内的“打违控违”工作以及城乡容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配合相关业务部门开展全市有关综合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执法行动。
纳入儋州市和庆镇人民政府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四个,包括:
(三)儋州市和庆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四)儋州市和庆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6,530.91万元,支出总计6,530.9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3164.06万元,下降32.63%。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0.5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5.55万元;二是其他收入减少1544.03万元;四是年初结转和结余增加136.02万元。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456.61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初结转结余1,074.30万元,主要是项目征地补偿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36.02万元,增长14.49%,主要原因是增加茶山路市政道路新建工程项目征地款。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568.51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年末结转结余962.39万元,主要是项目征地补偿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11.91万元,下降10.41%,主要原因是支付项目征地补偿资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经费等项目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456.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19.64万元,占95.65%;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236.97万元,占4.3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568.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5.22万元,占22.36%;项目支出4,323.29万元,占77.6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219.64万元,支出5,219.64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56.06万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200.5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55.55万元。支出减少1756.6万元,下降25.17%,主要原因:一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0.5万元;二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5.55万元。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8.6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6.47%。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200.5万元,下降21.9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较上年度减少1435.17万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58.6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390.65万元,占32.65%;国防支出(类)支出1.59万元,占0.03%;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32.63万元,占0.76%;教育支出(类)支出4.22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3.13万元,占4.5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89.89万元,占4.45%;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86.05万元,占2.02%;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46.86万元,占8.1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898.88万元,占44.58%;交通运输支出(类)支出18.03万元,占0.42%;住房保障(类)支出96.67万元,占2.26%。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461.43万元,支出决算为4,25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0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人大会议(项)。
年初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代表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
3.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其他人大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79.88万元,支出决算为62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3%。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50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05.04%。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7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58.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1%。
7.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2.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67%。
8. 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96.21万元,支出决算为70.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3.47%。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6万元,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5%。
12. 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兵役征集(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13. 公共安全支出(类)武装警察部队(款)其他武装警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1万元,支出决算为17.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29%。
14. 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4.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
15. 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
16. 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8万元,支出决算为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8%。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6.72万元,支出决算为43.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05%。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9.1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82%。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3年预算数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2%。
22.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18.61万元,支出决算为18.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3. 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7%。
24. 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
2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3.07万元,支出决算为23.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1%。
2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5.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7.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58.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
28.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7.44万元,支出决算为8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3%。
29.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0. 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45万元,支出决算为5.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1.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97.86万元,支出决算为251.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9%。
32.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3年预算数为105.44万元,支出决算为95.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83%。
3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9.65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4.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16.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
35.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2023年预算数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1.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
36.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0.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7.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8.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社会事业(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23年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0.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村道路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田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2.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28.49万元,支出决算为33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3%。
43.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12.22万元,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9%。
4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29.96万元,支出决算为29.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2023年预算数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29.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82%。
47.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06万元,支出决算为3.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2.54%。
4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2%。
49.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0.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生产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662万元,支出决算为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1. 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1.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19%。
52.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3.3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3.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数为282.01万元,支出决算为229.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
54. 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7万元,支出决算为8.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47%。
55. 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9.39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6.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06万元,支出决算为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7. 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养护(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8. 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2023年预算数为0.3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47.19万元,支出决算为96.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4.8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45.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18.8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26.37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7.25%。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55.55万元,下降36.63%,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的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1.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63.91万元,占6.6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97.12万元,占93.34%。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50.47万元,支出决算为96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98%。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项)。2023年预算数为365.16万元,支出决算为6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5%。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769.42万元,支出决算为4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4%。
3.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46.20万元,支出决算为506.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46.27%。
4.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生产发展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37万元,支出决算为0.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36%。
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社会事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60.6万元,支出决算为2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8.21%。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4.78万元,支出决算为39.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33%。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08.94万元,支出决算为47.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8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与上年度决算数持平。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2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1万元,完成预算的40.91%,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3.68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79万元,占32.3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02万元,占67.6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79万元,主要用于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其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3.37万元,下降82.99%。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3.47万元,下降42%,主要原因是压缩经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0.02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0.02万元,国内公务接待138批次,接待1260人次。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98万元,下降22.92%。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0.2万元,增下降1.95%压缩经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9个,二级项目102个,共涉及资金4,258.6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美丽乡村群落建设项目、和庆镇城北新区(部队)项目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苗木补偿资金等4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961.03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2023年度美丽乡村群落建设项目”等14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1.03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58.6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1.03万元。
(二)部门评价结果。
根据《中共海南省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2019〕18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21〕52号)由财政局组织实施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评价结果。
根据《中共海南省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琼〔2019〕18号)及《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琼府〔2021〕52号)由财政局组织实施对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3年度儋州市和庆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26.37万元。
2023年度儋州市和庆镇人民政府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4930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580平方米,业务用房0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235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852.25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十六、支出功能分类:
XXXX(类)XXXX(款)XXXX(项),……;
XXXX(类)XXXX(款)XXXX(项),……
(注:支出功能分类的名词解释,各部门(单位)根据实际支出情况填列,可参阅财政部印发的《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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