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美万新村魔芋组培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奖补实施方案(试行)

索引号:00822037-4/2024-0038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儋州市和庆镇 成文日期:2024年05月28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8日 时效性:

美万新村魔芋培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奖补实施方案试行

儋州市2024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培育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新增油茶种植面积6.5万亩,魔芋、斑兰、竹荪、木耳等林下作物种植1万亩”。为有力有效推动魔芋产业健康发展,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在和庆镇域内打造魔芋林下种植基地和加工厂。总结近几年魔芋的种植和推广经验,魔芋这个产业发展前景是好的,主要堵点在种苗本土化和种植规范性上。我镇与海南大学、中国热科院的相关专家反复研讨论证,为推动魔芋本地化种植,首要是培育出适应海南本土的魔芋良种良苗,制定魔芋种植规范性文件。为落实市领导现场调研、专家座谈会精神,推动儋州魔芋产业发展,和庆镇以经费奖补的方式鼓励美万新村积极引进企业(社会资本)驻镇建设高标准魔芋组培苗种植示范基地特制定本奖补方案。

、项目实施地点与规模

1.地点:美万新村

2.规模:50亩以上(含50亩)的林地

二、项目建设要求

1.组培苗种植示范基地(培育基地)实际面积达到50亩以上(含50亩)。

2.引进的企业须有科研机构和大学院校提供技术服务,能解决魔芋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包括新品种培育、良种壮苗繁殖、高产高效栽培管理技术、魔芋产品开发,以及相关技术的展示、示范和推广等。

3.组培苗的来源必须出自正规的科研院所种苗中心,并能提供代育合同等文件。

4.第一年项目进场,完成魔芋组培苗种植基地基础建设,达到培育条件要求;第二年开始,具备培育50万株以上的能力,出圃标准:魔芋株高6厘米(5株/袋,每袋保证有5株满足株高条件);根数3条。

5.奖补的项目用地仅能用于魔芋组培苗种植基地建设,不得用于与魔芋种苗无关的其他用途。

三、项目组织与管理

魔芋组培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由引进企业负责实施,美万新村要积极予以配合,协调属地的各种关系,让企业安心生产企业要按程序办理各项种植相关合法手续,镇村相关部门予以配合。

四、项目资金来源

魔芋组培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资金原则上由引进的企业出资。美万新村也可以通过土地或资金的方式入股或合作

五、奖补资金

魔芋组培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自用地租赁签约视为项目落地,按照魔芋组培苗种植及其必要相关的实际面积(非租地合同面积),给予美万新村300元/亩/年的奖补,奖补面积不超过100亩(含100亩),连续奖补3年。

(一)奖补资金来源:

      镇级农业经费。

(二)奖补资金的发放:

1.发放要求:

一是美万新村必须积极配合企业进驻,保障项目的正常实施,否则不给予奖补。二是向镇府提供魔芋组培苗种植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项目建设要求相应的佐证材料,由镇政府审核通过后安排奖补资金发放。

2.发放时间:

奖补资金于每年的8月份发放(即2025年8月、2026年8月,2027年8月),奖补起始时间为项目签约进场时间。

六、其他

本奖补实施方案试行三年,后面根据实际情况再行研究。

                 

                和庆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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