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村镇2015年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儋州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4—2015年)》(儋府<2014>33号)和《儋州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办法(试行)》(儋府办<2014>66号)的有关要求,镇委、镇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以整脏治乱为切入点的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新高潮,创建一个干净、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为顺利开展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最突出、最紧急的环境卫生问题为主要内容,坚持“政府为主导、单位是主体,群众参与、属地管理、提高巩固、形成长效”的工作原则,全面开展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构建和谐人居环境。
二、整治范围及其重点
集中全镇力量,集中对全镇范围内环境卫生进行综合整治,推进城乡环境卫生净化、绿化、整洁、有序,解决“脏、乱、差”的问题,进一步地改善人居环境,城乡面貌明显改善。
在镇区(重点整治“七乱”问题,附表一):
1、全面清理镇墟内及镇村结合部位的卫生死角及建筑垃圾。
2、综合整治街道乱搭建、乱停放、乱堆放、乱摆卖、乱扔倒、乱贴画、乱窜跑等“七乱”问题。
3、整治镇府、各机关企业单位、中小学校办公场所、大院内及周边环境实行门前三包。
4、整治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及经营秩序。
5、实行街道居民户、商户门前三包制,环卫人员全天保洁。
在农村(重点整治“五乱一保洁”问题):
1、综合整治农村乱倒垃圾、乱排污水、乱堆杂物、乱堆粪土、乱放禽畜等“五乱”问题,保证村道整洁。
2、全面清理陈年卫生死角及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生活污水等得到有效治理。
3、进一步落实卫生保洁员的责任机制,加强村中环境卫生的管理。
4、制定村规民约,实行村民自治、民主管理,特别是加强禽畜的管理,形成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在公路:(重点整治路边环境)
1、积极推进公路两旁绿化工程、消除黄土露天。
2、综合整治银滩、新光、宝光、光东、光峨公路旁乱堆放杂物、乱扔倒垃圾、乱窜跑禽畜等“三乱”问题。
3、落实镇公路班的乡镇道路保洁责任机制,加强公路环境卫生的管理。
整治目标:发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镇墟内各道路和各村内最脏、最乱、最差和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进行彻底整治,坚持集中整和日常抓相结合,特别是镇主街道、小学街、银滩路和市场,清除堆存的垃圾、渣土、废弃物,治理白色污染,在清脏治乱上有个立竿见影的效果。今年要加大镇墟环境和村容村貌薄弱环节治理力度,全面治理环境脏乱差状况,各村(居)委会都建成1—3个环境卫生示范村。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行动落到实处,镇委、镇政府成立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分片包干,形成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小组成员具体如下:
组 长:林 程(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常务副组长:吴启俊(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刘东海(镇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陈肇成(镇副主任科员)
成 员:周 海(镇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羊乃维(镇党委组织委员)
黄建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符合虑(镇人大副主席)
叶桂香(副镇长)
王锦堂(主任科员)
徐永寿(主任科员)
邓炳荣(正科级干部)
符瑞安(正科级干部)
薛益精(正科级干部)
王益壮(正科级干部)
陈炳秋(副科级干部)
钟建军(副科级干部)
陈梅丹(副科级干部)
吴 学(镇纪检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苏智彬(镇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苏毅然(镇规划所办事员)
符庆忠(光村行政派出所所长)
冯俊平(光村边防派出所教导员)
钟业帅(松林边防派出所所长)
谢华健(卫生院院长)
王聘成(中学校长)
王鹏祥(中心校校长)
王 元(工商所所长)
范永权(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
陈木侬(城建队队长)
徐全侬(环卫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镇整治办)在镇办公大楼305室,负责全镇环境卫生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方案制定、考核汇总、情况通报、信息报送等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陈肇成兼任,副主任由陈木侬、徐全侬兼任,成员从镇各办及各相关单位抽调组成。
为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镇委、镇政府成立3个检查考核组,具体安排如下:
1.第一检查考核组
组 长:林 程
副组长:羊乃维
成 员:苏智彬、林 芳、叶方毅
考核对象为(10个):光村中学、光村卫生院、光村地方派出所、光村边防派出所、松林边防派出所、渔政渔监站、泊潮居委会、屯积村委会、光红村委会、挺进村委会;
2.第二检查考核组
组 长:吴启俊
副组长:陈肇成
成 员:谢绍康、羊才丽、陈海青
考核对象为(10个):光村中心校、光村财政所、光村信用社、光村邮电所、新地村委会、扁墩村委会、永昌居委会、新隆村委会、热作农场、农贸市场;
3.第三检查考核组
组 长:刘东海
副组长:叶桂香
成 员:吴 学、符卓雪、曾学龙
考核对象为(9个):光村工商所、光村食品药品监督所、食品站、光村供销社、光村供电站、沙井村委会、巨雄村委会、欧宅村委会、大老村委会。
四、整治时间
2015年4月至2015年12月,每月15日—18日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日。
五、工作措施
1、加强领导、分区包干。在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实行包干责任制,将农村清洁卫生管理工作分片包干到全体镇干部、职工,为农村垃圾的集中处理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落实责任、包村到人。各单位一把手为本次环境综合整治第一责任人,每次集中行动,要组织好队伍,要发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到整治工作中,分工既要明确,又要相配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齐心协力,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村(社区)“两委”干部为包点村的具体责任人,积极到包点村配合村保洁员搞好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附表二)。保洁员要按照划定的责任区域和保洁标准,每天做好保洁工作。
3、加大宣传、群众参与。通过召开动员会、村小组长会议、村民会议,建立村规民约,开设宣传栏、发放宣传单等方式,不断加强对农村居民的环境保护教育,提高农村居民环境保护意识。通过对在校学生的教育宣传,由学生引导家长,使整治工作在农村家喻户晓,引导广大农民群众积极支持、主动参与整治工作,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关注和参与整治活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社会氛围。
4、加强监管、实行问责。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20日—25日组织镇检查考核组定期到各村(居)委会、镇办农场、各机关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在整治工作开展扎实有效,考核得分70分以上并排在全镇前三名的单位将进行表彰,并给予8000元、5000元和3000元奖励;对工作开展长期滞留不前,推动缓慢,成效不明显的,考核得分60分以下的单位将进行通报批评;对受到市考核组通报批评并被媒体曝光导致全镇考核评分低于60分的单位进行问责,属双管单位的,镇党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建议将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属村(社区)的,镇包点领导、工作组向镇党委、市综合整治办书面检讨,对书记、主任及包村干部进行停职和停发绩效工资,村小组长停发月补贴,对村级保洁员进行解聘处理。各单位要将每月整治情况上报镇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镇坚持每月召开一次汇报分析会,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确保半年抓出新样子。
5、经费保障。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是一项面广且任务重的系统工程,镇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将拨付专项经费以确保整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一是加强镇、村环卫队伍建设,在镇原有的环卫队伍基础上,相应增加环卫工人的数量;在村环卫队伍中,要求每个自然村至少配备1名保洁人员,人口规模在较大的村庄配备2名保洁人员。二是加大镇财政对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的投入,适当安排部分经费作为解决垃圾处理日常运作资金,促进镇村卫生面貌有根本性好转。
附表:
一、光村镇镇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责任分解表
二、光村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各村小组负责人名单汇总表
中共光村镇委员会
光村镇人民政府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