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索引号:/2026-00359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儋州市光村镇 成文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6年08月17日 时效性: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二、机构设置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8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十一、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保障重点支出情况说明 13
十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4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儋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儋州市光村镇党政机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批复》(儋编〔2009〕61号),光村镇机关设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3个内设机构,其主要职责如下:
1.1.1党政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镇党委、政府的日常事务;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社会稳定、工青妇及各部门各方面的综合协调工作;督促检查有关工作的落实和做好各种统计报表工作。
1.1.2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本镇经济建设、农业发展规划与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基本农田保护、第三产业发展规划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公有资产管理、农村集体土地管理、投资发展环境的营造等指导工作;负责村镇规划建设和城市环境卫生路政设施等镇容镇貌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协调财税、工商、金融等部门关系及其他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工作。
1.1.3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承担科教卫生事务、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民政优抚、民族宗教、农村低保、劳动和社会保障等事务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协调与社会事务相关的其他工作;主管全镇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和人口理论的宣传、贯彻和执行,做好人口计划的编制和统计上报工作。
二、机构设置
纳入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一)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部门本级
(二)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社会服务中心
(三)儋州市光村镇人民政府农业服务中心
(四)儋州市光村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公开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公开表
以上报表见附件1。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总计9,027.45万元,支出总计9,027.45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4525.57万元,下降33.39%。主要原因:一是项目专项经费减少;二是征地费用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6,937.06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2,090.39万元,主要是主要是由市级各个部门单位下拨的专项工作经费结转,比如市征收局下拨海南省洋浦疏港高速公路征地经费、环岛旅游公路夕照儋耳驿站征地经费等资金,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2368.05万元,下降46.88%,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7,423.95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
年末结转结余1,603.50万元,较2024年度决算数减少1044.39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6,937.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9.34万元,占91.8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经营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567.72万元,占8.1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7,423.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3.69万元,占20.62%;项目支出6,110.26万元,占82.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经营支出0.0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6,369.34万元,支出6,369.34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688.78万元,下降20.96%,主要原因:一是工作经费安排为多年工作,本年度相应支出减少,例如项目工程类尚未竣工,经费支出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5.5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0.87%。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6.09万元,下降21.62%,主要原因是专项经费拨付减少。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5.5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67.71万元,占30.34%;农林水支出(类)支出2099.68万元,占38.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00.32万元,占3.6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5.05万元,占2.46%;住房保障(类)支出186.93万元,占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13.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00.62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13.0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债务利息及费用支出中的国内债务付息及国外债务付息;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8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77%。与2024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2.68万元,下降16.5%,主要原因是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经费减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73.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735.42万元,占84.16%;其他支出(类)支出138.42万元,占15.84%。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7.00万元,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的25.28%,与2024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09万元,下降74.19%,主要原因是按照最新接待标准,同级不接待,接待任务减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70万元,占96.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6万元,占3.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70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工作公车运行油料费、修理费。
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75万元,下降30.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接待16人次;主要用于日常工作的督导、检查、指导工作接待餐费。
与2024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4.36万元,下降98.6%,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接待工作减少。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财政衔接资金下达预算及项目情况
2025年市下拨我镇财政衔接资金共计870.04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6万元、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5.2万元、市级财政衔接资金488.84万。
我镇使用中央财政衔接资金276万元和省级财政衔接资金105.2万元,合计381.2万元,分别用于2025年度儋州光村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212.2万元、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169万元,合作期限5年,年利润4%,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1800人稳定增收;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94.48万元,用于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巷道1572米、扩建宽道路100米。主要解决416户1852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25.03万元,用于开展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道路2398米。主要解决109户549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使用市级财政衔接173.15万元,用于开展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新建道路2745米,排水沟建设100米。主要解决156户742人交通难题,改善排水系统,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96.18万元,用于开展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新建道路1937米。主要解决78户310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
(二)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
1.光村镇2025年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拟实施项目为2025年度儋州光村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按照资产收益衔接项目申报指标要求,拟通过开展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带动脱贫户脱贫增收。
2.光村镇2025年产业发展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项目拟实施项目为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按照资产收益衔接项目申报指标要求,拟通过开展资产收益衔接项目,带动脱贫户脱贫增收。
3.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该项目拟实施项目为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标要求,结合我镇拟建设项目路面情况,拟新建那务村需硬化村巷道2.1公里,主要解决109户549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
4.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该项目拟实施项目为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标要求,结合我镇拟建设项目路面情况,拟新建屯积村委会东方村、红权村、中间巷和格离村等村小组的村巷路硬化,长约0.9公里,排水沟0.9公里,主要解决416户1852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
5.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该项目拟实施项目为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标要求,结合我镇拟建设项目路面情况,拟新建新宅地村硬化路0.9公里,排水沟0.9公里,主要解决78户310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
6.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设定情况:该项目拟实施项目为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根据基础设施项目申报指标要求,结合我镇拟建设项目路面情况,拟新建梁宅村硬化路1.5公里,排水沟1.5公里,主要解决156户742人交通难题,改善排水系统,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
二、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自收到《关于开展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后,由分管财务的领导牵头,指定产业负责同志负责本镇2025年衔接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相关部门配合,在1月15日前完成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自评总结工作。我镇组织自评人员整理全镇2025年度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料,按照2025年绩效目标申报表中的目标申报指标以及指标的轻重程度,分配自评分值,并根据各项目完成情况逐项对比打分,最终得出各项目绩效目标自评分,依据最终自评分,给出各项目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三、绩效目标自评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
(1)光村镇2025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25年度儋州光村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由海南光村湾实业有限有限公司帮助实施,2025年2月25日与海南光村湾实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转账共212.2万元,从上述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看,2025年光村镇产业衔接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2)光村镇2025年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由儋州泊爱渔家休闲渔业有限公司帮助实施,2025年2月25日与儋州泊爱渔家休闲渔业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并转账共169万元,从上述项目资金拨付情况看,2025年光村镇产业衔接项目资金到位及时。
(3)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为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2025年12月底前该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
(4)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为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2025年12月底前该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
(5)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为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2025年12月底前该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
(6)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该项目为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2025年12月底前该项目资金已拨付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分析
2025年光村镇衔接资金产业发展项目是按实际用钱需求及时拨付到账,项目资金执行及时到位;2025年光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项目完工验收后拨付施工结算款,剩余资金为质保金(保质期到一年方可支付)。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等4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全部支出,执行率达100%。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
(1)2025年度儋州光村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资金管理情况:该项项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并根据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下拨的项目资金拨入指定的账户管理,并及时做好资金专账,做到支出有凭证和记录。
(2)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项目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并根据资金项目管理相关要求,下拨的项目资金拨入指定的共管账户管理,并及时做好资金专账,做到支出有凭证和记录。
(3)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由光村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项目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拨付施工结算款,剩余资金为质保金(保质期到一年方可支付),每笔资金支出均经镇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支付。
(4)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由光村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项目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拨付施工结算款,剩余资金为质保金(保质期到一年方可支付),每笔资金支出均经镇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支付。
(5)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由光村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项目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拨付施工结算款,剩余资金为质保金(保质期到一年方可支付),每笔资金支出均经镇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支付。
(6)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资金管理情况:该项目由光村镇政府直接组织实施,项目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完工通过验收后拨付施工结算款,剩余资金为质保金(保质期到一年方可支付),每笔资金支出均经镇班子会讨论通过后支付。
(二)绩效项目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2025年度儋州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当前项目新建沙虫育苗池60口,1000平方(目标:≥2000平方);带动村集体个数11个(目标:≥11个);项目验收合格率50%(目标:≥100%),项目收益支付及时率100%(目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50%(目标:100%)。除了带动村集体个数和项目收益支付及时率达标,其余产出指标均未达标。
(2)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建设民宿1栋(目标:≥1栋);带动村集体个数11个(目标:≥11个),项目验收合格率100%(目标:≥100%),项目收益支付及时率100%(目标:≥100%),项目完成及时率100%(目标:≥100%)。产出指标全部达标。
(3)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村新建道路硬化长度1.572公里(目标:≥0.9公里),新建排水沟0公里(目标:≥0.9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目标:100%),当年开工率及当年完工率时率100%(目标:100%),除了排水沟新建里程未达标外,其余产出指标全部达标。
(4)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村新建道路硬化长度2.398里(目标:≥2.1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目标:100%),当年开工率及当年完工率时率100%(目标:100%),产出指标全部达标。
(5)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村新建道路硬化长度1.937公里(目标:≥0.9公里),新建排水沟0公里(目标:≥0.9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目标:100%),当年开工率及当年完工率时率100%(目标:100%),除了新建排水沟里程未达标外,其余产出指标全部达标。
(6)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产出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村新建道路硬化长度2.745公里(目标:≥1.5公里),新建排水沟0.1公里(目标:≥1.5公里),项目(工程)验收合格率100%(目标:100%),当年开工率及当年完工率时率100%(目标:100%),除了新建排水沟里程未达标外,其余产出指标全部达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2025年度儋州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该项目当前资产收益衔接年收益率4%(目标:≥4%),2025年带动村集体(含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年增收2.185951万元(目标:≥5万元)。根据合同要求,于2025年3月31日将63.66万元转入共管账户,从转入共管户之日开始计算利息按4%计算:即2025.3.31-2025.12.31计息天数276天;2025年12月16日将148.54万元转入海南贺印劳务有限公司,2025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31日,分红天数16天,2025年度分红共计2.185951万元;2026年后每年带动村集体(含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年增收0万元(目标:≥8.488万元);受益脱贫(含监测帮扶对象)人数1800人(目标:≥1800人);带动农户、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人数12人(目标:≧12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不少于5人);资产收益年限5年(目标:≥5年),除分红收益未达标外,其余全部达标。
(2) 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该项目当前资产收益衔接年收益率4%(目标:≥4%),2025年带动村集体(含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年增收5.667288万元(目标:≥3万元)。根据合同要求,从转入共管户开始计算利息按4%计算:即2025.3.1-2025.12.31计息天数306天分红5.667288万元;2026年后每年带动村集体(含脱贫户、监测帮扶对象)年增收0万元(目标:≥6.76万元);受益脱贫(含监测帮扶对象)人数1800人(目标:≥1800人);带动农户、脱贫户(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人数6人(目标:≧6人(其中脱贫户、监测户不少于2人);资产收益年限5年(目标:≥5年),除了分红收益未达标,其余全部达标。
(3)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受益农户人口1852人(目标:≥1852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0.1小时(目标:≥0.1小时),效益指标全部达标。
(4)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受益农户人口549人(目标:≥549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0.1小时(目标:≥0.1小时),效益指标全部达标。
(5)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受益农户人口310人(目标:≥310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0.1小时(目标:≥0.1小时),效益指标全部达标。
(6)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效益指标完成情况:该项目当前受益农户人口742人(目标:≥742人),居民出行平均缩短时间≥0.1小时(目标:≥0.1小时),效益指标全部达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5年12月我镇组织脱贫户、监测对象对2025年度所有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进行满意度调查,经回收调查表统计,全部项目满意度90%。
四、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1. 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新建排水沟里程、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新建排水沟里程、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新建排水沟里程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是前期谋划项目没做好项目谋划,导致目标值不准确,把排水沟列入本次建设不准确。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实地勘察考量,做好项目谋划,设好目标值。
2.2025年度儋州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因企业施工进度缓慢,未达到时序要求导致数量指标新建沙虫育苗池60口、项目完成及时率及项目验收合格率未达到绩效目标设定;按协议约定,项目资金投入及实施时间未到一年,资金收入及分红未达到绩效目标设定。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投入进度,加快项目落地,监督合作企业尽快完工并按时分红。
3.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因企业原因延迟分红发放,导致偏离绩效目标值。下一步的改进措施:加强资金管理,努力加快资金投入进度,监督合作企业按时分红。
十一、落实习惯过紧日子要求、保障重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有关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同时坚持有保有压,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保障农林水、城乡社区等重点支出。按照支出功能分类,农林水方面的支出规模较大(或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比重较高),主要是:农业农村、农村综合改革科目,2025年度决算数为2900.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总额的45.54%,主要用于2025年度儋州光村沙虫产业化项目(光村镇)212.2万元、光村泊爱渔家休闲娱乐旅游项目169万元,合作期限5年,年利润4%,带动建档立卡脱贫户1800人稳定增收;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94.48万元,用于光村镇2025年度屯积村委会道路基础建设项目,新建巷道1572米、扩建宽道路100米。主要解决416户1852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125.03万元,用于开展光村镇欧宅村委会那务村道路建设项目,新建道路2398米。主要解决109户549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使用市级财政衔接173.15万元,用于开展光村镇沙井村委会梁宅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新建道路2745米,排水沟建设100米。主要解决156户742人交通难题,改善排水系统,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使用市级财政衔接资金96.18万元,用于开展光村镇大老村委会新宅地村硬化路及排水沟建设项目,新建道路1937米。主要解决78户310人交通难题,提升脱贫地区群众人居环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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