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东成镇人民政府征地工作方案

索引号:00822068-1/2024-00033 分  类:交通、工业 发文机关:儋州市东成镇 成文日期:2024年06月17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7日 时效性:

保障省、市各项目在我镇顺利落地建成切实保障被征收集体及个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我镇各项目征地工作流程,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一、工作任务

根据上级下达的文件,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镇目前及今后的各项征地任务,规范征地工作流程,完善征地工作相关材料。目前我镇正在推进的征地项目有G98环岛高速公路洋浦互通立交改造工程项目、洋浦疏港高速公路项目、省道S308美洋线那大至洋浦互通段公路改建工程、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西华互通段新建工程、天角潭水利枢纽工程、海南500千伏主网架工程(福山至昌化路线)儋州段、库外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镇党委、镇政府决定成立东成镇征地工作专班,成员如下:

总指挥:邓志鹏(党委副书记、镇长

长:崔敏标(常务副镇长)

朱炳坚(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陈光彪(副镇长)

(征地项目涉及村的包点领导)

副组长:李尔康、赵启远

征地具体工作根据征地任务要求,由各个工作小组协调完成,人员从包点工作组镇征收服务中心、镇武装部、执法中队镇农业服务中心抽调组成主要工作职责根据上级下达的任务,按时按量完成征地任务,配合内业组完成征地补偿款的发放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各工作组具体分工如下:

(一)综合组

主要工作职责一是指导各组开展征地工作,确保各组沟通流畅、征地流程规范,材料齐全;二是负责采购测绘、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服务;三是负责对接市房屋征收局、测绘公司、评估公司

组长:朱炳坚

成员:李建民、李尔康、赵启远

(二)内业组

主要工作职责制作整理确认表、发放表、汇总表、协议等相关材料并完成各项征地补偿款的发放程序;二是按时总结上报工作进度,梳理疑点、难点及征地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征地工作的全部文字材料起草、数字汇总、文件管理、归档等工作。工作组人员如下:

组长:李尔康

成员:韦维良、羊琼元、梁知科、钟仙萱

(三)“G98环岛高速公路洋浦互通立交改造工程”工作组

组长:朱炳坚

成员:李建民、郑孙传、曾琼琅涉及村小组的村长、包点工作组成员

(四)“洋浦疏港高速公路项目”工作组

组长:朱炳坚

成员:李建民、赵启远、李其敏、涉及村小组的村长、包点工作组成员

(五)“海南500千伏主网架工程(福山至昌化路线)儋州段”工作组

组长:崔敏标

成员:薛显寿、赵光元、郑孙传、曾琼琅涉及村小组的村长、包点工作组成员

(六)“省道S211波华线洛基至西华互通段新建工程”工作组

组长:陈光彪

成员:黄厚清、王中进、郑孙传、曾琼琅涉及村小组的村长、包点工作组成员

(七)“省道S308美洋线那大至洋浦互通段公路改建工程”工作组

组长:朱炳坚

    成员:赵启远、涉及村小组的村长、包点工作组成员

(八)“库外项目”工作组

组长:朱炳坚

成员:李尔康

三、实施步骤

为了加快项目用地征收工作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具体步骤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征地拆迁宣传工作。进村入户,对被征地农户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做好村民的宣传、说服和解释工作,将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到户,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第二阶段征地实施阶段。全面完成征地的土地丈量、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清点登记并完成无纠纷、无异议地块征地协议签订、发放补偿款、交付土地办理农转用材料等工作同时将我镇与农场(其他镇政府)的土地权属问题上报市房屋征收局、市自规局,积极配合各部门处理土地纠纷问题。

第三阶段处理矛盾纠纷阶段全面完成调处农户与农户的土地纠纷、村与村的土地纠纷,并完成相应地块征地协议签订、发放补偿款、交付土地办理农转用材料等工作

第四阶段征地拆迁收尾阶段。完成征地工作相关公示、发放等材料的整理归档,对项目专项资金进行核对并配合第三方公司完成项目资金的决算工作,完成征地项目涉及农户的失地补偿办理工作,最后对整个项目征地进行总结

四、征地执行标准

拟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及安置补助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琼府2020〕45号)执行;拟征收建设用地的土地补偿费以评估价为准。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海南省征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琼府〔2014〕36号)执行。坟墓迁移补偿按照《儋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坟墓搬迁补偿标准的通知》(儋府〔2016〕81号)执行。

五、安置途径

拟征收房屋以房屋评估结果为补偿依据,可以采取产权调换(实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实物)与货币补偿相结合等方式补偿。农业人员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办法的通知》(琼府〔2013)21号)和《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社会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琼人社发〔2015]69号)给予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农垦系统社会保险办理按照《海南省收回农垦国有土地使用权社会保险费补贴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7)335号)执行。

资金使用情况

为了便于管理工作,征地经费由征地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

1.为了便于开展我镇各项征地工作,我镇征地办将根据实际情况,分配征地工作经费至项目涉及的村委会,由村委会分配至村小组。

2.在征地工作中所需的各类使用设备有:租车、工具、服装、宣传等预算经费以及工作人员日常支出预算(含燃油、误餐补助);村委会及村小组工作经费预算均由征地办公室统筹安排。

、总体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

征地工作是各个项目建成落地的重点要素保障工作,是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落实,我们要齐心协力、凝心聚力,保障重大项目的用地,助力全省全市经济重振,全力打造优质工程、廉洁工程、民生工程和放心工程,为加快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贡献东成镇的力量。全镇领导干部职工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确保项目用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实施做好充足准备。

(二)明确工作职责

各工作小组要落实各自的职责分工,紧密配合,根据镇委、镇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与相关单位之间加强配合,团结协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的工作时间节点完成各个项目用地征收工作。

(三)统筹协调群众

土地征收工作是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我们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始终把被征收土地群众的利益放在征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及时有效的排解各种纠纷,确保各个项目用地顺利征收。

(四)建立监督机制

为了顺利推进项目用地征地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纪检部门形成专项纪检监督工作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本项目征地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违纪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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